保险纠纷中,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行为:
1、被保险人、受让人依法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作出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主张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因第三者侵权或者违约等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
——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就是否存在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情形提出询问,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不能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请求返还相应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放弃情形仍同意承保的除外
5、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未通知第三者或者通知到达第三者前,第三者在被保险人已经从保险人处获赔的范围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
——保险人就相应保险金主张被保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法的法定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情况),致使保险人未能行使或者未能全部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主张在其损失范围内扣减或者返还相应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存在如下情形,保险人主张按照保险合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确认
(2)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经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协商一致
(3)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能够确定的其他情形
8、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主张就超出被保险人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
2、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因第三者侵权或者违约等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
4、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就是否存在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情形提出询问,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不能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
5、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未通知第三者或者通知到达第三者前,第三者在被保险人已经从保险人处获赔的范围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
6、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法的法定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情况),致使保险人未能行使或者未能全部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7、存在如下情形,保险人主张按照保险合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确认
(2)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经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协商一致
(3)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能够确定的其他情形
8、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后,主张就超出被保险人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