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刘璐 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提到甲板货,似乎第一印象是承运人对于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如今,甲板上积载的货物种类多样,承运人保护自己的方式往往会选择一款带有免除承运人责任的提单或者与托运人达成免责协议。那么甲板货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真的可以凭借免责条款而免除责任吗?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53条:“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条款,大体可以领会到运输甲板货承运人的免责是有限制的:首先,运输甲板货需提前与托运人达成协议或符合航运惯例或法律规定;其次,货物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理解凡运输甲板货承运人都可免责或者凭借提单中的免责条款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如下是小编整理的一起关于甲板货免责的案例,以求能够更为形象地释明承运人在运输甲板货时是否可轻易地免除责任以及应特别警惕之处。
经与托运人协议,承运人A 所有的D轮自俄罗斯装载甲板货(木材)运往中国港口,在运输途中,部分甲板货落海。国内的货物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转而向承运人A提出索赔,A抗辩:D轮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货损是因甲板货特殊风险所致,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除承运人A主张甲板货免责纠纷外,还涉及其他纠纷,最终诉诸法院,这里只讨论法院关于甲板货方面的审理意见。
货物保险人认为,承运人A若主张甲板货特殊风险则应提交相关证据,仅凭航海日志和船员声明等不足以证明航行途中遭遇了恶劣天气,且没有证据证明涉案货物的绑扎固定满足船舶到中国的航程,货物保险人认为承运人没有完成举证义务。
而承运人A认为,航海日志和多名船员的情况报告可以说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另外,承运人提交事故天气气压图和相关教科书以说明船舶当时会遭遇突然的大风天气;同时,检验报告中的照片也显示了货物是经钢丝绑扎固定的。
综
提到甲板货,似乎第一印象是承运人对于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如今,甲板上积载的货物种类多样,承运人保护自己的方式往往会选择一款带有免除承运人责任的提单或者与托运人达成免责协议。那么甲板货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真的可以凭借免责条款而免除责任吗?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53条:“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条款,大体可以领会到运输甲板货承运人的免责是有限制的:首先,运输甲板货需提前与托运人达成协议或符合航运惯例或法律规定;其次,货物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理解凡运输甲板货承运人都可免责或者凭借提单中的免责条款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如下是小编整理的一起关于甲板货免责的案例,以求能够更为形象地释明承运人在运输甲板货时是否可轻易地免除责任以及应特别警惕之处。
经与托运人协议,承运人A 所有的D轮自俄罗斯装载甲板货(木材)运往中国港口,在运输途中,部分甲板货落海。国内的货物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转而向承运人A提出索赔,A抗辩:D轮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货损是因甲板货特殊风险所致,承运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除承运人A主张甲板货免责纠纷外,还涉及其他纠纷,最终诉诸法院,这里只讨论法院关于甲板货方面的审理意见。
货物保险人认为,承运人A若主张甲板货特殊风险则应提交相关证据,仅凭航海日志和船员声明等不足以证明航行途中遭遇了恶劣天气,且没有证据证明涉案货物的绑扎固定满足船舶到中国的航程,货物保险人认为承运人没有完成举证义务。
而承运人A认为,航海日志和多名船员的情况报告可以说明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另外,承运人提交事故天气气压图和相关教科书以说明船舶当时会遭遇突然的大风天气;同时,检验报告中的照片也显示了货物是经钢丝绑扎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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