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案由刘大钧、王名等15位委员联名提交。
独生子女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一个巨大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使得独生子女家庭模式下的养老问题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2013年,有专家运用人口抽查数据和计算机仿真模型估计,2010年全国独生子女总数在1.45亿左右,2015年这一数据已达到1.76亿。独生子女衍生出的“四二一”家庭或“四二二”家庭,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八四二一”家庭,在赡养与抚养结构上呈现“倒三角”,形成“养老倒挂”现象,与多子女家庭养老相比,独生子女家庭将遭遇更大的养老困境:一是由于独生子女父母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独生子女教育成本飙升、婚房倾囊支助、孙辈隔代抚养补贴及老年病医疗等支出,经济保障面临一定困境;二是生活照料面临困境,尤其独生子女家庭中独居老人安全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三是独生子女父母在空巢甚至丧偶独居境况时,精神慰藉面临的困境;四是“失独家庭”养老困境更为严重。与一般的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面临更大的丧子风险。据测算每年死亡独生子女数量在2015年已超过10万人,而这一数字将在2028年超过28万人,2050年超过55万人。
独生子女父母群体以个人生育利益的部分让渡为全社会的人口转变作出了贡献,他们养老的现实困境和后顾之忧,社会理应从制度上有所安排。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上应履行更多公共责任。有计划生育就应有计划养老。要把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作为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规划,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政策倾斜力度,做到普惠所有独生子女家庭,并兼顾特殊家庭的需要。经充分论证后发放“独生子女家庭证”,以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在晚年享受相关针对此类个人或家庭的优待政策的证明。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在经适房、廉
独生子女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一个巨大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使得独生子女家庭模式下的养老问题成为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2013年,有专家运用人口抽查数据和计算机仿真模型估计,2010年全国独生子女总数在1.45亿左右,2015年这一数据已达到1.76亿。独生子女衍生出的“四二一”家庭或“四二二”家庭,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八四二一”家庭,在赡养与抚养结构上呈现“倒三角”,形成“养老倒挂”现象,与多子女家庭养老相比,独生子女家庭将遭遇更大的养老困境:一是由于独生子女父母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独生子女教育成本飙升、婚房倾囊支助、孙辈隔代抚养补贴及老年病医疗等支出,经济保障面临一定困境;二是生活照料面临困境,尤其独生子女家庭中独居老人安全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三是独生子女父母在空巢甚至丧偶独居境况时,精神慰藉面临的困境;四是“失独家庭”养老困境更为严重。与一般的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面临更大的丧子风险。据测算每年死亡独生子女数量在2015年已超过10万人,而这一数字将在2028年超过28万人,2050年超过55万人。
独生子女父母群体以个人生育利益的部分让渡为全社会的人口转变作出了贡献,他们养老的现实困境和后顾之忧,社会理应从制度上有所安排。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上应履行更多公共责任。有计划生育就应有计划养老。要把解决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作为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规划,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政策倾斜力度,做到普惠所有独生子女家庭,并兼顾特殊家庭的需要。经充分论证后发放“独生子女家庭证”,以作为独生子女父母在晚年享受相关针对此类个人或家庭的优待政策的证明。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在经适房、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