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15年政协委员任内的最后四件提案之一,已于1月19日正式在网上提交,敬请关注!
一、背景:
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保障残障人受教育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展随班就读试验以来,“随班就读”已作为一项基本的教育政策在各项法律和法规中得到相继确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进,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实现了我国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提升,对我国青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具有战略性意义。让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成为我国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保障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个人的受教育权利的客观需要。
2017年5月1日,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新修条例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为贯彻落实该条例,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下达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2017年9月,随着新的一批中小学新生入学,全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救助儿童会等发起“适龄儿童入学状况调查”,完成9484份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在2017年申请入学(包含未主动申请被接收入学的)的被访者中,有31%申请失败未能上学。而残障儿童申请失败的原因包括:不接收特殊孩子、孩子的障碍程度不能上普通学校、不能保证孩子或同学安全等,特殊学校学校资源不够、招收学生数量有限制等。因此,只有尽快在教育系统和普通学校两个层面建立并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才能真正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一、背景:
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保障残障人受教育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展随班就读试验以来,“随班就读”已作为一项基本的教育政策在各项法律和法规中得到相继确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进,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实现了我国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提升,对我国青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具有战略性意义。让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成为我国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保障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个人的受教育权利的客观需要。
2017年5月1日,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新修条例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为贯彻落实该条例,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下达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2017年9月,随着新的一批中小学新生入学,全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救助儿童会等发起“适龄儿童入学状况调查”,完成9484份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在2017年申请入学(包含未主动申请被接收入学的)的被访者中,有31%申请失败未能上学。而残障儿童申请失败的原因包括:不接收特殊孩子、孩子的障碍程度不能上普通学校、不能保证孩子或同学安全等,特殊学校学校资源不够、招收学生数量有限制等。因此,只有尽快在教育系统和普通学校两个层面建立并完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才能真正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