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发展市场化养老金融资产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目前普遍存在的系统性债务危机,虽然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内在原因,但较普遍的还是政府债务过重。政府债务过重的原因是入不敷出,从支出角度看,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呈刚性增长,越来越大却难以压缩。
从总体组成看,我国养老保险金的三支柱已经形成,但从实际基金的比例看,仍然是第一支柱的比例较大,第二、三支柱的比例较小,这种结构会造成养老保险金支付的压力风险过度集中在政府部门。因此,应大力推进养老金融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金融市场,使养老金的支付不再仅成为政府的责任。
二、培育和发展养老金融的相关参与主体
国际上养老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养老金融各方主体参与的范围都比较广,不仅有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机构的联合参与,而且政府部门也是其中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管者。在具体业务参与时,多种机构协同合作,有效分散风险,也是值得借鉴的经验。
三、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
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最主要是指服务第三支柱的金融产品。与养老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的储蓄率较高,居民自发进行的银行储蓄构成了养老保障事实上隐性的第三支柱。因此,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一方面必须设计比居民的储蓄更安全可靠甚至收益更高或者更有特定目的针对性的投资产品,使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融产品与银行储蓄相比有更多的优势和吸引力;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金融诈骗打击力度,为养老金融产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财税政策到位
推动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调动养老金融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如属于第三支柱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有利于政府、保险公司和个人的多赢政策,不仅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并弥补企业年金的不足,当前可以从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扩大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控制税收累退效应和提高养老产品的灵活度等多方面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进行政策的支持。一方面充分运用市场化金融工具来服务养老保障,另一方面在财税上采取支持金融产品发展的政策,促进财税和金融之间的良性循环。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目前普遍存在的系统性债务危机,虽然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内在原因,但较普遍的还是政府债务过重。政府债务过重的原因是入不敷出,从支出角度看,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呈刚性增长,越来越大却难以压缩。
从总体组成看,我国养老保险金的三支柱已经形成,但从实际基金的比例看,仍然是第一支柱的比例较大,第二、三支柱的比例较小,这种结构会造成养老保险金支付的压力风险过度集中在政府部门。因此,应大力推进养老金融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金融市场,使养老金的支付不再仅成为政府的责任。
二、培育和发展养老金融的相关参与主体
国际上养老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养老金融各方主体参与的范围都比较广,不仅有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机构的联合参与,而且政府部门也是其中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管者。在具体业务参与时,多种机构协同合作,有效分散风险,也是值得借鉴的经验。
三、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
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最主要是指服务第三支柱的金融产品。与养老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的储蓄率较高,居民自发进行的银行储蓄构成了养老保障事实上隐性的第三支柱。因此,加大养老金融产品开发的深度,一方面必须设计比居民的储蓄更安全可靠甚至收益更高或者更有特定目的针对性的投资产品,使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融产品与银行储蓄相比有更多的优势和吸引力;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金融诈骗打击力度,为养老金融产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财税政策到位
推动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调动养老金融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如属于第三支柱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是有利于政府、保险公司和个人的多赢政策,不仅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并弥补企业年金的不足,当前可以从提高税收优惠力度,扩大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控制税收累退效应和提高养老产品的灵活度等多方面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进行政策的支持。一方面充分运用市场化金融工具来服务养老保障,另一方面在财税上采取支持金融产品发展的政策,促进财税和金融之间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