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一次在进入小区时,因出示健康码的问题与保安发生纠纷,因为保安一直阻拦,唐先生用手肘把保安推倒在地,随后保安报警。保安之后做的伤情鉴定显示未见损伤。
之后广州市某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唐先生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由于当时是疫情期间,未实际执行。
唐先生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之后,唐先生决定提起诉讼,并找到本律师全权代理本案。分析案情后,律师认为,行政处罚确实过重,正常来说,批评教育即可。但是行政诉讼的改判难度很大,需要做足准备,准备万全方案,尽量说服法官。附起诉状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一为公安机关,被告二为区政府):
一、
本案定性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被告一在复议过程中开始说明是原告殴打他人,后面又清楚的表明是推搡他人,推搡和殴打有天壤之别,推搡本身并无殴打之意。本案中,受害人熊某强制要求出示健康码,既没法律依据,也没有其他权力来源,完全是小区保安自己赋予自己权力,其阻挡小区业主进入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原告作为小区业主,在熊某无故侵犯自己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稍微过激一点的反应,也属正常。
二、处罚过重,违背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相当
之后广州市某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唐先生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由于当时是疫情期间,未实际执行。
唐先生不服,认为处罚过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之后,唐先生决定提起诉讼,并找到本律师全权代理本案。分析案情后,律师认为,行政处罚确实过重,正常来说,批评教育即可。但是行政诉讼的改判难度很大,需要做足准备,准备万全方案,尽量说服法官。附起诉状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一为公安机关,被告二为区政府):
一、
二、处罚过重,违背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相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