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与补贴,应纳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府发放给企业的政府补助与补贴,应区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不同规定来处理。
实务中,一些纳税人常常会将补助与补贴混为一谈,要辨析两者的差异,可先区分是企业发放给员工还是政府发放给企业。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与补贴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与补贴,应分别作为员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通常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相比较而言,补贴则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针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补助和属于工资、薪金的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中都规定了明确的税收优惠条款。例如,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给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时,其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可以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来说,发放补助与补贴,企业所得税处理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换句话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补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全额据实扣除。对于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补助应计入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照相应规定限额扣除。
政府发放给企业的补助与补贴
实务中,政府补助与补贴也比较常见。对于从政府取得的补贴和补助,根据其性质不同,在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上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政府补贴,即财政补贴,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
实务中,一些纳税人常常会将补助与补贴混为一谈,要辨析两者的差异,可先区分是企业发放给员工还是政府发放给企业。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与补贴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与补贴,应分别作为员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补助,通常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相比较而言,补贴则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针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补助和属于工资、薪金的补贴,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中都规定了明确的税收优惠条款。例如,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给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时,其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可以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来说,发放补助与补贴,企业所得税处理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换句话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补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全额据实扣除。对于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补助应计入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照相应规定限额扣除。
政府发放给企业的补助与补贴
实务中,政府补助与补贴也比较常见。对于从政府取得的补贴和补助,根据其性质不同,在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上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政府补贴,即财政补贴,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安排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