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与欠款利息,词形相近,都属于利息的一种,在日常使用中很容易混淆。值得注意的是,在税收实务中,因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借款利息与欠款利息的税务处理存在明显差异,纳税人需要作好辨析。
看起来类似的常见概念
借款利息和欠款利息是两个看起来类似的常见概念。
借款利息,指出借人因各种占用、拆借资金而从借款人处获得的收入,是借款人因为使用资金而向出借人支付的代价。借款利息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金融机构借款;另一种是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
欠款利息,指除借款利息以外,债务人由于延迟付款,需要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滞纳金等形式的补偿。当事双方通常会事先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时,须承担的后果和责任,一般表现为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形式。欠款利息产生有多种原因,例如工程欠款、未付货款、拖欠劳动报酬等,是债的一种既存状态。本文仅讨论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法律关系当中产生的欠款利息。
基础法律关系有所不同
借款利息与欠款利息虽然都是“利息”,但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借款利息仅基于借贷合同,因资金借贷行为直接产生,归属于借贷合同之债;欠款利息则基于借贷合同之外的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给付义务,应付未付或逾期支付相关款项时延伸产生,归属于法定之债或双方意定之债。
二是表现形式不同。借款利息是按资金借贷合同的约定,在借贷双方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形式上,既符合债的普遍特征,同时也有特殊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对贷款利率作出约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欠款利息在本质上属于对损失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意义上的欠款利息,通常表现为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等形式。
三是法律限制不同。对借款利息,民法典有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超过合同成立时1
看起来类似的常见概念
借款利息和欠款利息是两个看起来类似的常见概念。
借款利息,指出借人因各种占用、拆借资金而从借款人处获得的收入,是借款人因为使用资金而向出借人支付的代价。借款利息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金融机构借款;另一种是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
欠款利息,指除借款利息以外,债务人由于延迟付款,需要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滞纳金等形式的补偿。当事双方通常会事先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时,须承担的后果和责任,一般表现为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等形式。欠款利息产生有多种原因,例如工程欠款、未付货款、拖欠劳动报酬等,是债的一种既存状态。本文仅讨论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法律关系当中产生的欠款利息。
基础法律关系有所不同
借款利息与欠款利息虽然都是“利息”,但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借款利息仅基于借贷合同,因资金借贷行为直接产生,归属于借贷合同之债;欠款利息则基于借贷合同之外的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给付义务,应付未付或逾期支付相关款项时延伸产生,归属于法定之债或双方意定之债。
二是表现形式不同。借款利息是按资金借贷合同的约定,在借贷双方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形式上,既符合债的普遍特征,同时也有特殊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对贷款利率作出约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欠款利息在本质上属于对损失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增值税意义上的欠款利息,通常表现为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等形式。
三是法律限制不同。对借款利息,民法典有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超过合同成立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