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科技创新体系的管理对象:15种管理关系下构建科创体系的挑战【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2023-08-23 08:36阅读: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多产业、多技术、多发展方式,共同构成企业创新发展的复杂矛盾体,割裂关系、独立构造的做法当前在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实践上尤为突出。简化关系做创发、建体系,本质上逃不过老研发模式的翻版(相关研究参见《面向创新的运营》一文)。
目前我国实施创新发展的大部分企业,管理对象的起点状态比较低,管理对象以B类和C类企业的6种关系为主,缺少A类企业3种关系对象(如下图)。然而更需警醒的是,因缺乏对管理对象新发展的认知,很多集团正在推进的改革工作实则并不利于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结合管理对象总体模型看,主要表现为“三个独立处理”误区:

- 独立处理产业关系。当前在集团之间或在集团内部进行专业化重组,很多仍是基于“多业务关系”处理的逻辑,而缺乏对“多技术关系”的关照,很可能给新型的多技术关系处理带来不利。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科技创
多产业、多技术、多发展方式,共同构成企业创新发展的复杂矛盾体,割裂关系、独立构造的做法当前在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实践上尤为突出。简化关系做创发、建体系,本质上逃不过老研发模式的翻版(相关研究参见《面向创新的运营》一文)。
集团科技创新体系构建:15种关系下的挑战
多产业、多技术、多发展方式,共同构成当前企业创新发展中必须面对的复杂矛盾体,处理好15种(业务)关系成为创新时代企业的一级管理任务。目前我国实施创新发展的大部分企业,管理对象的起点状态比较低,管理对象以B类和C类企业的6种关系为主,缺少A类企业3种关系对象(如下图)。然而更需警醒的是,因缺乏对管理对象新发展的认知,很多集团正在推进的改革工作实则并不利于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结合管理对象总体模型看,主要表现为“三个独立处理”误区:
- 独立处理产业关系。当前在集团之间或在集团内部进行专业化重组,很多仍是基于“多业务关系”处理的逻辑,而缺乏对“多技术关系”的关照,很可能给新型的多技术关系处理带来不利。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科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