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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语文新课程标准(小学)中对于朗读的要求

2018-03-10 22:53阅读:
人教版语文新课程标准(小学)中对于朗读的要求
第一学段(12年级)
1.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展开想像,获得初步的情感体验,感受语言的优美。
第二学段(34年级)
1.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诵读优秀诗文,注意在诵读过程中体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50()
第三学段(56年级)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诗文的声调、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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