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浩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联席合伙人
司法案例是总结审判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归纳、提取裁判要旨,形成裁判规则,是发挥案件办理指导性作用的一个重要基础。
2022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持续分享了团队成员原创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裁判规则》,该裁判规则的发表,深受各界朋友欢迎,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3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在坚持持续分享建设工程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已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研究成果予以分享。
2024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仍将持续分享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裁判规则,并将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民航建设工程等工程细分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各界朋友分享。
本期分享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第38期)即工程总承包合同有效情形下与工程价款相关的裁判规则(三十)。
问题
63
承包人以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为由要求发包人承担该变更发生的工程价款应否支持?
答:招标投标系发承包双方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过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就发生变更事宜达成合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该变更部分增加的工程价款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可以参考(2019)最高法民终1356号案件中确定的裁判规则加以理解。
【裁判规则】承包人以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为由要求发包人承担该变更发生的工程价款,不予支持。
中国电建集团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原贵州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联席合伙人
司法案例是总结审判经验、诠释法律精神的重要载体,归纳、提取裁判要旨,形成裁判规则,是发挥案件办理指导性作用的一个重要基础。
2022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持续分享了团队成员原创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裁判规则》,该裁判规则的发表,深受各界朋友欢迎,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3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在坚持持续分享建设工程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已就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研究成果予以分享。
2024年度,德和衡建设工程业务团队仍将持续分享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裁判规则,并将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民航建设工程等工程细分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各界朋友分享。
本期分享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规则(第38期)即工程总承包合同有效情形下与工程价款相关的裁判规则(三十)。
问题
63
承包人以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为由要求发包人承担该变更发生的工程价款应否支持?
答:招标投标系发承包双方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过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就发生变更事宜达成合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该变更部分增加的工程价款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可以参考(2019)最高法民终1356号案件中确定的裁判规则加以理解。
【裁判规则】承包人以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为由要求发包人承担该变更发生的工程价款,不予支持。
中国电建集团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原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