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办理的案件说法
本案判决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cZgj5z4bDZM9DncEJzUlU0Pv 15W735hPl9DXYzoMuNR/y5wZjMgATfUKq3u+IEo4x/0z21MjROpsWFhbkHSAUuxme4 KKB5gfXJ7rqBhJt1JcgLA1JW mf1aYGmKTdfXWB
公司对分公司债务须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庆勇
15800914918]
案件回顾:
分公司与原告签订《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由原告向分公司供货,货物价格18万多。原告供货后,分公司仅支付9万元,剩余款项9万多一直不付。原告(本方委托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及分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分公司辩称货款仅剩1千多元,且该批次货物并非原告提供,同时提供与第三方的采购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从原告提供的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及情况说明等证据来看,该批次货物的确为原告所供,
本案判决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cZgj5z4bDZM9DncEJzUlU0Pv
公司对分公司债务须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回顾:
分公司与原告签订《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由原告向分公司供货,货物价格18万多。原告供货后,分公司仅支付9万元,剩余款项9万多一直不付。原告(本方委托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及分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分公司辩称货款仅剩1千多元,且该批次货物并非原告提供,同时提供与第三方的采购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从原告提供的送货单、对账单、发票及情况说明等证据来看,该批次货物的确为原告所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