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鑫|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效力及争议法律关系的选择
2023-07-21 09:02阅读:
赵鑫|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效力及争议法律关系的选择
原创 赵鑫
商事争议析论 2023-07-03
09:33 发表于北京
收录于合集
#公序良俗2个
#合同30个
#无效10个
#委托合同1个
#内容违法2个
笔者近期看到一个花钱找关系办入学的案例,现实中,这种事很多,很多事办成了,也就没有争议,办不成又不退钱的,一般就通过法律解决,这就涉及了这类合同/协议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笔者找了些案例,对法院的认定及法律关系的选择,整体研究了一下。
一.《民法典》对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在基本规定和民事法律行为两章中均提到了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中更是直接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可见,公序良俗属于一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什么是公序良俗。
《民法典》并没有对什么是公序良俗进行解释。
百度百科: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法院实务的论述:北京二中院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对公序良俗的论述。
根据百科的内容看,公序良俗应含有两个主要点,
一是公共性质,二是为善内容。就是说属于普遍大众所共同遵守的秩序,是对社会风气、道德风尚等起到好作用的内容。
根据法院判决书的内容看,并没有详细解释公序良俗,仅是归纳出属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笔者看了几份涉及公序良俗的判决书,基本都是简单的这样论述。
三.实务中,法院对一些违背公序良俗规定的认定。
案例一 委托办理入学
此案例是四川省南江县法院委托合同纠纷案例的内容。原告委托被告以人情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为其女儿办理入学,结果没办成,要求退款未果,诉自法院。法院认定这种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案例二
(2016)京0109民初2045号
工伤认定
此案例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原告为了达到托关系办成工伤认定,与被告达成口头协议,但并未达成。法院认定双方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
案例三
(2019)京0108民初7981号
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
此案例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判决书的部分内容。法院认定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受赠方应予返还。
案例四
(2022)京0105民初55694号
免除行政处罚
此案例是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的部分内容。原告为了避免受罚,给被告费用帮助解决。法院认定双方约定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取得的财产返还。
笔者在此想提到的一点是,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要看双方是否都有过错,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笔者认为,原告明知花钱托人办事以便不受处罚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采取,应属于有过错的一方。
案例五(2020)京02民终10304号
请托找工作
此案例是北京市二中院不当得利纠纷二审判决书的部分内容。法院认定以花钱托关系找工作的方式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四.涉及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协议时,争议法律关系的选择。
前述的案例五,当事人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法律关系起诉,虽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没有支持退款,后二中院在判决书中释明不属于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属于没有合法依据的取得,所以涉及退还,比如错将钱转到陌生人的账户,这就属于不当得利,但与这种双方明知而采用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是有实质区别的,不当得利一般不会涉及公序良俗,一般也没有违法行为。
再有,这种花钱托关系办事,还可能涉及刑事方面的诈骗罪。如果收钱方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帮着办事的行为或能力,或者简单的说,就是为了骗钱,如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涉嫌刑事上的诈骗罪。
五.笔者提示。
尽管有些事情在现实中很常见,但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能就是违法行为,轻则属于民事范畴,重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公序良俗简单的说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协议,属于法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一般还会涉及取得财产的返还。
对于涉及公序良俗的争议解决,要选对法律关系,一般是按照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而不是不当得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