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东方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调查结论。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买入东方通300379,且在2025年4月
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调查结论。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买入东方通300379,且在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