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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贵族

2026-01-26 13:42阅读:
中国式贵族
——试以张伯驹先生为例

如果说贵族是封建社会的产物,那么早在秦始皇时代中国就没有贵族了。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汉朝就是一个半封建半官僚的民主社会,因而也有大量贵族;之后的魏晋南北朝,难现大汉帝国的一统天下,所以常有门阀豪族左右江山局面;再就是鸦片战争至民国整一百年,一方面是朝廷式微,一方面则是地方势力崛起,或政治,或军事,或经济,这些地方上的豪强及其后代也就成了至今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贵族”。
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中国(此“封建”我们似乎应该把它理解为政治学的概念),大部分时间实行的都是“官僚地主制”(美国汉学家施坚雅语)。至少从隋朝开始,中国已建立了全球最成熟的官僚体制,地主委托这些官僚(士大夫集团)来打理他的江山,也就不需要再弄一个贵族阶层来做他的敲脚并分享他的利益和权威。


而欧洲的许多国家如德国和奥地利,直到一战后(1919年)才取消贵族的特权和爵位,奥地利更是连象征贵族称号的“冯”也禁用了。我们因此得知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 冯·哈耶克原来是贵族出身,还有那位驰骋欧洲政坛多年的女中豪杰也是贵族后裔——冯德莱恩。
封建种谷的贵族在姓氏上虽然没有明确的体现,但也有“郡望”之说,即所谓李必称陇西,王必称琅琊,我们张家人也言必称清河。
在封地方面,中西贵族倒是有相同之处,但中国贵族的封地可能比欧洲一个小国的国土面积还大,而
欧洲贵族的封地充其量只是一个城堡、一个庄园。我们熟知的电影《简·爱》的主人公罗彻斯特是个贵族,他便拥有一个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如《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那位贵族的庄园叫勒格比庄园。
从物质享受上说,种谷的贵族远比欧洲的贵族尊贵得多、讲究得多。这显然跟儒家的伦理思想有关,在孔子们看来,等级秩序就是社会秩序,因此区别君子与小人、贵与贱便是天下头等的大事,谓之纲纪,且这种区别都一一落实在日常的衣食住行中,谓之礼。
对此,近代著名学者瞿同祖先生在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曾感慨:
特权阶级与非特权阶级在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是非常有趣的一问题。在许多社会中阶级的划分虽甚显着,但生活程度的低下只是经济剥削以后的结果,并非由于风俗、法律制度上的一种规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物质享受是决定于一个人的消费能力及其欲望的。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可以有相同的生活方式,而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因经济能力不很充裕,或是有节俭的习惯,他的物质享受可以反而不如社会地位较低的人,这没有什么希罕,旁人也不觉得这种现象危极社会秩序,必须加以纠正。物质享受与社会地位许无必然的连带关系,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人决不因生活简陋而降低其身分,也没有想以生活方式为区别社会地位的指数。
1911年以前的中国社会便与上述之情形相反,欲望的满足是与社会地位成正比例的,生活方式互不相同。”(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引自《微信读书》)
贵族的相对阶级是平民,在封建中国(指先秦时期)贵族主要由诸侯和卿大夫及部分进入统治集团的士组成,而平民阶级是指士农工商。因此,贵与贱的区分就是贵族与四民即士农工商的区别,之于四民以下的奴隶根本就不可与贵族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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