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投资入股前,标的公司提供的投资可行性报告对投资前景有很好的预期,我公司受此影响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投资。在我公司投资后,标的公司不仅未能实现投资预期,而且陷入了严重的亏损。为查清公司亏损的原因,请问,我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能否对标的公司启动独立审计?
二、法律分析
股东能否对标的公司进行独立审计实际上是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权利范围问题。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四款的规定。
投资入股前,标的公司提供的投资可行性报告对投资前景有很好的预期,我公司受此影响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投资。在我公司投资后,标的公司不仅未能实现投资预期,而且陷入了严重的亏损。为查清公司亏损的原因,请问,我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能否对标的公司启动独立审计?
二、法律分析
股东能否对标的公司进行独立审计实际上是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权利范围问题。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四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