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二收有《無用之用》一篇,內容涉及哲學之體用觀念,而洪邁將之擴展到了更為廣汎的層面,乃至涉及朝政用人諸方面。其間有的論述頗得體,但有的引證似乎並不與主旨相應,因展開討論之。
洪邁首先引用《莊子》,道出“無用之用”這一哲學命題,而後將之歸併到《老子》“三十輻共一轂”中討論。我們首先看看莊子是怎樣提出“無用之用”這一命題的。《莊子·人間世》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莊子在作出此論之前,還說了這麽一則寓言,姑錄於次:“匠石之齊,至於曲轅,見櫟社樹。其大蔽數千牛,絜之百圍,其高臨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為舟者旁十數。觀者如市,匠伯不顧,遂行不輟。弟子厭觀之,走及匠石,曰:‘自吾執斧斤以隨夫子,未嘗見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視,行不輟,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為舟則沈,以為棺槨則速腐,以為器則速毀,以為門戶則液樠,以為柱則蠹。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世人一般只會注重有用之物,而對於無用之物一般會忽略,也就因為它為人所忽略,因而獲得長壽,以全天年。洪邁接著有援引《莊子·外物》中莊子與惠施的對話,進而論述“無用之用”。《莊子·外物》:“惠子謂莊子曰:‘子言無用。’莊子曰:‘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無用。’莊子曰:‘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莊子在闡釋“無用之用”時,舉例説天地未嘗不是廣大無邊的,但對於人來説,只要有一塊容足之地便足矣。但是,若將容足之地以外的地方全部挖到深見黃泉(即完全除去),這塊容足之地還有用處嗎?惠子回答道“無用”,此時莊子順勢闡明了無用之地的真正用處。相對於容足之地以外的地,看似無用,實則乃有用之地的一體兩面,不可偏廢也。其實,莊子的無用説,也還包含了其全身遠禍的人生主張,如果有用則如“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了。
洪邁接著將莊子的此論歸併到《老子》的“三十輻共一轂”之中,這似乎在理,可也並未全然。《老子》第十一章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
洪邁首先引用《莊子》,道出“無用之用”這一哲學命題,而後將之歸併到《老子》“三十輻共一轂”中討論。我們首先看看莊子是怎樣提出“無用之用”這一命題的。《莊子·人間世》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莊子在作出此論之前,還說了這麽一則寓言,姑錄於次:“匠石之齊,至於曲轅,見櫟社樹。其大蔽數千牛,絜之百圍,其高臨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為舟者旁十數。觀者如市,匠伯不顧,遂行不輟。弟子厭觀之,走及匠石,曰:‘自吾執斧斤以隨夫子,未嘗見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視,行不輟,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為舟則沈,以為棺槨則速腐,以為器則速毀,以為門戶則液樠,以為柱則蠹。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世人一般只會注重有用之物,而對於無用之物一般會忽略,也就因為它為人所忽略,因而獲得長壽,以全天年。洪邁接著有援引《莊子·外物》中莊子與惠施的對話,進而論述“無用之用”。《莊子·外物》:“惠子謂莊子曰:‘子言無用。’莊子曰:‘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無用。’莊子曰:‘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莊子在闡釋“無用之用”時,舉例説天地未嘗不是廣大無邊的,但對於人來説,只要有一塊容足之地便足矣。但是,若將容足之地以外的地方全部挖到深見黃泉(即完全除去),這塊容足之地還有用處嗎?惠子回答道“無用”,此時莊子順勢闡明了無用之地的真正用處。相對於容足之地以外的地,看似無用,實則乃有用之地的一體兩面,不可偏廢也。其實,莊子的無用説,也還包含了其全身遠禍的人生主張,如果有用則如“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了。
洪邁接著將莊子的此論歸併到《老子》的“三十輻共一轂”之中,這似乎在理,可也並未全然。《老子》第十一章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