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学数学这样教》(郜舒竹)(二)
2020-07-29 18:54阅读:
小学生学习的数学内容分为三类:规律性的知识、规则性的知识和规定性的知识。规律性的知识是对某种客观规律的描述。比如:加法的交换律、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则性的知识是依据数学自身逻辑发展的需要人为规定的内容,也就是为了适应某种规律而制定的,可以视为主客兼容的一类知识。如“除数不能为零”,“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规定性的知识依据人的某种需要或者习惯人为规定,约定俗成的内容,比如,计算中的竖式的规定。再如,概念的命名,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一类对象冠以名称,这是人为规定的。命题的依据是使得词义尽可能反反映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比如:质数,最初叫“数根”后来演变为质数或素数。
辨别学生正确与否的标准定位数学中的“客观实际”,因为百度中对“错误”的解释为不正确,与客观实际不符。
判断饱受争议的学生的答案有了依据。感到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