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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纪实文学连载之三

2025-03-07 17:11阅读:
引导员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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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进入引导员队伍的时候,路口队长听说我是发表过小说的“作家”,对我还是相当赏识的。不断说,我准备“用你”,让你写这写那。但是,领导对我的“赏识”只持续了大约一个来月。领导在我的微信主页,发现了大量针砭时弊的言论和作品。这天加班,队长专门找我谈话,将领导的意思转告给我。她说,我的言论和作品引起了上级领导的不快。我认为,公民在微信的言论是由微信网管和国家的法律管着我,引导员领导不应干涉。但她认为,你在自己微信主页发表的各种杂七杂八的言论,其它引导员包括各位领导全都看的见,既然你当了首都文明引导员,你的言论就应该符合目前你文明引导员的身份,主要应该宣传正能量。在她看来,针砭时弊显然不是属于“正能量”的。既然她如此说,我便表态说:谢谢领导的提醒,我将立即把这些引起领导不快的内容删去,以后尽量发表宣传“正能量”的东西。

这是领导看我不顺眼的开始,也是我和领导矛盾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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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9日下午上班,组长宋大姐说:队长说,咱们早晨7点了还没上岗,规定应该是7点上班提前5分钟上岗。队长说,这事情是上边的人检查时发现的。大家对此说法议论纷纷,我可以完全肯定地说,大家绝对是按照规定提前5分钟上的岗,我就
有这么大把握说:如果此事属实,明天我就卷铺盖走人,并把我一个月的补贴扣下做为违反纪律的罚款。为什么我敢这么说?因为路口是有录像的,领导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到交通部门调取录像,可以精确到秒。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事情?我看就是“检查”者生怕有人说自己没干工作,故意捏造出这么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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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这个工作怎么样,我说,跟老娘们一起共事有时候也感觉挺有意思的。我们组4个女同志已经有两个悄悄跟我说:你跟XX别多说话 !她那个人坏,会传话,会向领导传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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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的风波

按规定,引导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发黄色工作服,只发一顶帽子,一面小旗和一个小扩音器。一个月内,只要你能坚持正常上班,领导就给你转正。和我同一天入队的人已经发了黄色工作服。我对组长说,如果不愿意录用我,告诉我一声就行了。组长知道的消息是:队长说,先绷绷(不忙)。我说,请您转告给队长,如果五一之前不能决定,五一之后我就撤了。过了几天,组长说,我没给您转达,某些队员多考察个个把月也是正常的,你踏实干。我说,好吧。

几天以后,通知我去办理录用手续。不知道组长是不是把我的意思转告给了领导。反正是通知我到协调办办理了录用手续,发了黄色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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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引导员值岗,站立的姿势,拿旗的角度,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这无疑是正确和必要的。今天,队长通过组长批评我某个时间拿旗的姿势不对。领导说,我为什么把旗子扛在肩上。领导的指责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努力回想,大概是指临下班几分钟时我一只拿旗子的手想正一正头上戴着的工作帽,于是连旗子带手就高过了肩膀,于是给领导造成了“旗子扛在肩膀”的印象,持续的时间也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我认为,这不是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这完全是一种人的正常的肢体动作。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这后一种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就是小旗由上向下挥去的时候的连续动作。小旗没有及时挥下去,给人一种似乎“扛在肩上”几秒钟的印象。实际上是我挥旗者的眼睛在紧盯着红绿灯的信号,在等绿灯亮时才能立即挥下去。那样,则是完全必要的了,且持续的秒数更少。这第二种情况,我仍然认为是个不值得一说的事情。


组长则对我说,你挥动小旗的时候,应该是由下而上,而不是由上而下。如果停留几秒,自然会给人一种“扛在肩上”的感觉。那么好吧,既然领导不喜欢“扛在肩上”的感觉,那从就从今儿起,咱就不“扛在肩上”,省了那几秒了。领导怎么说,咱就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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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个事情。我正在执勤,一女孩骑自行车从路口过,忽然一卡片从该女衣袋里掉出来。我立即喊住该行人:“您的东西掉了!”该人听见,折转回来,我把东西还给她,是一张公共自行车卡。另一队员立即拿出手机,对该行人说:“麻烦您配合一下,我们找个工作照。”同事的意思是照了照片好发给领导看。该女孩还挺配合,把卡重新交给我,我再重新交还给她。接卡的一刹那,按动快门。照过之后,我们再对她表示感谢。

在我看来。群众丢了物品,我们捡到,及时交给群众,使群众避免了相关麻烦,这样就可以了,工作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没有必要再照张“工作照”给领导看。我又不是几岁的小学生等着老师表扬,毕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

另外,这位同事向我继续说的,我就更不敢苟同了。她说,以后再遇上这种情况,应该是将卡上交,然后组织上给你每个卡20元奖励。例如地铁上的引导员捡到公交卡都是这样的。如此,那丢卡的群众不就很难找到了吗?给我20元奖励,每个卡的押金也是20元,那卡里退出的钱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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