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官宣真相”的释出和当事人的回应,意味着深圳“车位纠纷”事件告一段落。不过这里面有几个事实需要着重说明一下:其一、“车位纠纷”的主要原因是“车位赠与”和“车位公用”的分歧,谁对谁错,暂时没有定论(当前的情况是:优化方案、充分沟通、化解纠纷);其二、“劳斯莱斯男”开的是“路虎”,他不是“国企高管”,也没有“假摔”,“假摔男”是另外的围观业主;其三、一度被认为是宾利女“公职老公”的男人,其实只是“男朋友”,经核查是“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换句话说“人家单身”;其四、“车位纠纷”事件中牵涉到的房产、车辆都是宾利女认识“公职男友”之前购买的,而广泛流传的“婚宴照片”是双方确定情侣关系仪式时所拍的。
按道理讲,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处理完“车位纠纷”,这事儿就算完结了。但是透过“官宣真相”中那句“如果后续发现存在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看,总觉得事情还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在“官宣真相”释出后,我们有一种“就是觉得哪里好像不对”,但说不上的疑惑。
就比如“其一”,宾利女被赠与的停车位,有赠与合同。并且此前类似的判例显示,赠与具有合法性,而占车位的人却不认可这种赠与,以至于引发这场纠纷。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宾利女和占车位人的纠纷只是导火线,而接受“车位赠与”的业主们和认为“车位公用”的业主们这两大阵营之间的利益纠纷才是真矛盾。所以从舆论的发酵趋势来看,有种“按闹分配”的意思,倒不一定是刻意的,但是却很值得玩味儿。
而“其二”来讲,属于典型的后真相事件“发酵过程”。因为在正式报道出来前,基本都是碎片化的社交式传播,这种情况下,出现不明就里的讨论自然也是不足为奇的。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虽然总强调“让子弹多飞一会儿”,但是真正有耐心等待真相全面释出的人总是少数派。
至于“其三”而言,“叫老公不等于老公”这其实很有画面感了。非正式的理解是,现在的女性确实不再受世俗规训那套框架约束了,谈恋爱期间“叫老公”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当然反过来讲也一样,很多男性谈恋爱期间也爱直接称呼“女朋友”为“老婆”,当然不同的地域表达也略有不同,也有叫“媳妇”的;而正式的理解是,“叫老公”、“叫老婆”,怎么也得“领证”后才合适,起码在面对外人时是这么个情况。
于此出现舆论上“公职老公”到“公职男友”的变化,也就不再是简单的信息错位问题。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叫爱人”不见得就是
按道理讲,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处理完“车位纠纷”,这事儿就算完结了。但是透过“官宣真相”中那句“如果后续发现存在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看,总觉得事情还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在“官宣真相”释出后,我们有一种“就是觉得哪里好像不对”,但说不上的疑惑。
就比如“其一”,宾利女被赠与的停车位,有赠与合同。并且此前类似的判例显示,赠与具有合法性,而占车位的人却不认可这种赠与,以至于引发这场纠纷。在这个问题上,其实宾利女和占车位人的纠纷只是导火线,而接受“车位赠与”的业主们和认为“车位公用”的业主们这两大阵营之间的利益纠纷才是真矛盾。所以从舆论的发酵趋势来看,有种“按闹分配”的意思,倒不一定是刻意的,但是却很值得玩味儿。
而“其二”来讲,属于典型的后真相事件“发酵过程”。因为在正式报道出来前,基本都是碎片化的社交式传播,这种情况下,出现不明就里的讨论自然也是不足为奇的。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虽然总强调“让子弹多飞一会儿”,但是真正有耐心等待真相全面释出的人总是少数派。
至于“其三”而言,“叫老公不等于老公”这其实很有画面感了。非正式的理解是,现在的女性确实不再受世俗规训那套框架约束了,谈恋爱期间“叫老公”早已成为普遍现象。当然反过来讲也一样,很多男性谈恋爱期间也爱直接称呼“女朋友”为“老婆”,当然不同的地域表达也略有不同,也有叫“媳妇”的;而正式的理解是,“叫老公”、“叫老婆”,怎么也得“领证”后才合适,起码在面对外人时是这么个情况。
于此出现舆论上“公职老公”到“公职男友”的变化,也就不再是简单的信息错位问题。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叫爱人”不见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