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红楼梦》作者:孝廉公与曹雪芹(修订稿)

2020-02-13 20:53阅读:
《红楼梦》作者:孝廉公与曹雪芹
(修订稿)
土默热
胡文彬先生《扶桑谈红榴遗稿——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红楼梦〉》一文,记载了一段在清光绪四年戊寅(1878),我国近代著名学问家、大诗人、时任驻日本使馆参赞黄遵宪,偕其僚属梅史、漆园、枢仙等,与日本友人笔谈《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轶事七则,载于日本《大河内文书》,其一为:
问:《红楼梦》书其著作系谁?而其所写专指何时代?
梅史答:前半一孝廉公所作,后半则曹雪芹成之。宝玉指明珠,康熙末朝宰相也,后以权奸败,被罪。
梅史所说的《红楼梦》“前半”当指前八十回,“后半”当指后四十回。黄遵宪、梅史等人虽然没有说证据何在,但据此可见,清光绪早期时,文学界一般认为《红楼梦》的原始作者乃是一位“孝廉公”,曹雪芹仅为续书作者和全书的成书人。梅史所说的“宝玉指明珠”,当然是指索隐红学一派的“明珠家事说”,间接证明《红楼梦》乃康熙朝初创的作品。
梅史所言的《红楼梦》“前半”部分作者为康熙年间某“孝廉公”,并非光绪时文人们的无由推测,亦非孤掌难鸣之证,乾隆年间的陈镛《樗散轩丛谈》(嘉庆九年青霞斋刊本)即载:
《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
,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近闻更有《续红楼梦》,虽未寓目,亦想当然矣。
梅史所言“孝廉公”,是否就是陈镛所说的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虽然没有确切证据将二者衔接起来,但《红楼梦》原始作者为康熙朝某孝廉的说法,显然并非空穴来风。陈镛并没有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谁何,但也交代乃此书在乾隆年间“刊刻时好事者补续,倘把这个好事者与梅史所言之曹雪芹联系起来,不为无由推测。
程高本《红楼梦》的出版者程伟元,在乾隆晚期为《红楼梦》所写的《序》中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可见程伟元并未将曹雪芹当做作者,只是当做“删改数过”者;作者由于“相传不一”,所以程伟元只是以存疑态度对待,但承认有原作者存在。
与程伟元时代相近的裕瑞,在其《枣窗随笔》书中,也记载了一个与此有关的说法: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改至五次,愈出愈奇……。
同类的说法还散见于清代诸多文人笔记,如光绪二十三年邱炜萲《菽园赘谈》卷四也提到某《石头记》八十回抄本:
此书旧为抄本,只八十回。倪云癯曾见刻本,亦八十回。后四十回乃后来联缀成文者,究未足为据。或以前八十回为国初人之旧,而后四十回即雪芹所增入。
旧红学索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王梦阮,对《红楼梦》成书年代和作者也做过精到的分析:
大抵此书,改作在乾嘉之盛时,所纪篇章,多顺康之逸事。特以二三女子,亲见亲闻;两代盛衰,可歌可泣;江山敝屣,其事为古今未有之奇谈;闺阁风尘,其人亦两间难得之尤物。听其淹没,则忍俊不禁,振笔直书,则立言未敢。于是托之演义,杂以闲情,假宝黛以况其人,因荣宁以书其事。
王梦阮认为:《红楼梦》虽然是乾嘉之盛时“改作”的作品,但书中所记之“异样女子”,却是两代盛衰,可歌可泣之“顺康逸事”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言者”。但“成书”乃是指“增删”、“改作”,而不是原始创作。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王梦阮对此进一步分析道:
开卷第一回前半所言,乃初创者一篇自叙,事系亲闻亲见,故有味乎其言之。揣其成书,亦当在康熙中叶。(至乾隆朝)《红楼》一书,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
王梦阮虽然不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认为当初的“初创者”另自有人,但他仍然认为雪芹为《红楼》功臣,绘像当凌烟第一。然亦必当初原本,结构不凡,后来人乃肯为尽力。考史事者,不可不於马迁二十余人外为别龛,以祀两君也。”虽然如此,王梦阮还是主张要按照初创者所处的顺康两朝时代文化背景去解读《红楼梦》,而不可按照曹雪芹所处的乾隆朝时代背景去解读:
看《红楼》须与吴梅村集参看,为其多记旧闻也。看《红楼》又当与王渔洋集参看,其作证处亦不少。不看《板桥杂记》,不可读《红楼》,不知诸人来历,从何说起,直梦中梦。不熟清初掌故,不可读红楼,不知当时大事,何能看得亲切?
王梦阮所列《红楼梦》的参看书籍,不论是“吴梅村集”,还是“王渔洋集”,抑或余怀的《板桥杂记》,均为清初顺康年间作品。亦从一个侧面证明《红楼梦》是创作于“国初”的小说。而曹雪芹修订补续的乾隆中叶,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为“国初”。
梅史、陈镛、程伟元、裕瑞、王梦阮等人的说法,不仅构成了一个关于《红楼梦》前半部分(《石头记》)有原始作者,初创于康熙年间,曹雪芹只是后半部分续写者的证据链,而且与《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中“出则既明”四字前关于此书出处的记载完全吻合:
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作为《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还是书中第一百二十回结尾处的明确记载:
这一日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偈文……后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闻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一佳话……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无事的人,托他传遍。
贾雨村向空空道人推荐了悼红轩中的曹雪芹,空空道人果然找到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古史。听空空道人要托他传述,曹雪芹先生笑道:“说你空空,原来你肚里果然空空。既是假语村言,但无鲁鱼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 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之下,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 似你这样寻根问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
书的开端说空空道人在大荒山青埂峰把石头上的文字“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结尾处又说空空道人在石头上又看见当初未曾见到的“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这显然是前后矛盾的。既然当初是“从头至尾”的故事,就不会缺少“收缘结果的话头”,足证后四十回系续书人所补续,而非原作者初创的文字。空空道人“掷”给曹雪芹的抄本,也只能是他“再抄录一番”的“收缘结果的话头”,而非当初“从头至尾”抄录回来的文字,也足证后四十回的补续者就是悼红轩中的曹雪芹。
《红楼梦》书中关于此书出处的记载,应是考订《红楼梦》作者的最原始、最有效力的证据;胡适先生当初仅靠一句“故弄狡狯”(不成证据的证据)为理由,便颠倒了《红楼梦》书中对原作者和续书者的记载,“大胆假设”披阅增删者曹雪芹为作者,并对此人进行了并不“小心”的“证有”,却并未对书中交代的原作者“石兄”进行“证无”,这从学术规范上说是无效的。
从《红楼梦》书中记载的原作者“石兄”,到程伟元、裕瑞、王梦阮记载的康熙年间“初创人”,再到陈镛、黄遵宪记载的康熙年间“孝廉公”,《红楼梦》初创者“石兄”实有其人的说法一直不绝如缕。因为《石头记》(《红楼梦》前八十回)创作之时,初创人有意隐去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创作年代,所以至今无人考订清楚“石兄”究竟是何人托名。
土默热经过三十五年悉心考订,从《红楼梦》与清初情本文化和江南世族文化的关系着眼,从《红楼梦》与《长生殿》、《四婵娟》、《织锦记》、《相思砚》的比较文学研究入手,从对洪氏家难、蕉园诗社、西溪园林、竹窗接驾、《长生殿》案等作品创作素材考证落脚,提出《红楼梦》是晚明文化气脉的产物,是江南世族诗礼簪缨生活“末世”的提炼,是《长生殿》的旧瓶装新酒,是小说化的水磨腔和故事化的梅村体。形成了自成体系并自圆其说的红学新体系。
土默热红学只是还原了《红楼梦》作者与续书者原貌:《红楼梦》的初创者是康熙朝大文豪、诗人、剧作家洪昇,取材于洪昇本人、家族及蕉园十二钗的真实生活。洪昇的身世,与书中透露的作者和评点者“石头”、“芹溪”、“脂砚”有莫大关系,其身份又恰是“洪上舍”即国子监生,在京师期间又长期充任“西宾”谋生,称其为陈镛、黄遵宪所说的“某府西宾”、“孝廉公”甚恰。只不过他的原籍不是常州而是“三生石畔”花柳繁华的杭州罢了。
洪昇当初所写的《石头记》应是八十回完整本,仿照金圣叹腰斩《水浒传》手法,以宝玉的太虚幻境一梦暗示全书的悲剧结局(详见《梁山噩梦·草桥惊梦·红楼幻梦》一文)。正因为如此,空空道人方能“从头至尾抄录回来”,“但未见返本还原”的文字。康熙四十三年洪昇应老朋友曹寅之约,去江宁织造府“畅演三日《长生殿》,归家途中“泪尽而逝”(酒后坠水,形同屈原自投汨罗、青莲采石捉月)了,将随身携带的“行卷”留在了曹寅处。这个生活在康熙年间的江宁织造曹寅,才是《石头记》书中记载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有曹寅藏书《书史纪原》中“雪芹校字”为证。
洪昇逝世后,曹寅化名“雪芹”,在为悼念洪昇修建的江干诗馆即“悼红轩”中,将洪昇《石头记》原稿进行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他将原书的《自序》(作者自云)和《楔子》并入了“开卷第一回”,将全书结尾处的太虚幻境一梦前移至第五回,使原本完整的《石头记》变成了断尾巴蜻蜓,并在此基础上补写了后四十回故事,形成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红楼梦》至此方正式“成书”(详见《金圣叹割尾与曹雪芹续貂》一文)。曹寅晚年烦心事不少,此书并未问世传奇;至乾隆年间,其书手稿方由程伟元搜罗获得,邀请高鹗一起整理梓行,遂风行天下。
曹寅(雪芹)披阅增删过程中,并未存心剽窃前人的作品,所以他在第一百二十回结尾处明确交代自己在悼红轩中补写的只是“收缘结果的话头”,并在“开卷第一回”插入了“后因曹雪芹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一段话。首尾照应证明自己只是个“披阅增删”者。红学界过去把后四十回的续书人认定为高鹗,高鹗说破产后又推断为“佚名”或“无名氏”,其实不论是高鹗或无名氏,续书时都没有可能这样交代曹雪芹,只有曹雪芹(曹寅)自己方有此可能。
至于胡适先生考证的那个乾隆年间的曹雪芹,不过是《红楼梦》成书一个甲子后的冒名者罢了。乾隆年间文坛为《红楼梦》补续或改编成风,补续改编者多冒名曹雪芹,甚至连曹雪芹他妈“曹太夫人”都抬了出来。这个冒名者曹雪芹将康熙年间早已成书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节选其中第22——35回情节,改编为一部篇幅短小、情节简单、内容单一、首尾完整、有色情内容的小说,仍取名《红楼梦》。这部改编的《红楼梦》与洪昇原作曹寅改续的《红楼梦》有同有異,格调低下,“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最终失传了。改编当时,这个冒名的曹雪芹将这部《红楼梦》交给明义、永忠、墨香等宗室小圈子传看,有明义三首和永忠的二十首“题红诗”可证。胡适先生及当代红学家指鹿为马,将改编本《红楼梦》误为原著《红楼梦》,将乾隆年间的冒名曹雪芹误为《红楼梦》书中提及的曹雪芹(曹寅),才闹出了百年红学将《红楼梦》解读为乾隆文化、北京文化、旗人文化的闹剧和悲剧!
土默热的红学研究成果,说到底就是将百年红学误读误解的《红楼梦》,恢复为末世文化、江南文化、(汉民族)世族文化的本来面目。土默热研究的《红楼梦》小说创作过程,与前人所记载的初创者孝廉公、续书者曹雪芹完全吻合。土默热否定乾隆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此红楼非彼红楼),也不认为康熙曹雪芹(曹寅)有《红楼梦》的初创权,但并不否定康熙曹雪芹(曹寅)补续洪昇《石头记》后四十回的续书权,即披阅增删权。至于续书文字的功过是非,那是另一个问题了。土默热也赞同王梦阮的评价:“雪芹为《红楼》功臣,绘像当凌烟第一(“红楼凌烟阁”位居第二似更恰,第一还是奉祀原始作者“孝廉公”为好)”。“考史事者,不可不於马迁二十余人外为别龛,以祀两君”——两君者:孝廉公洪昇与曹寅曹雪芹是也!
2011年国庆长假)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