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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贾府“祭祀产业”和“家塾”在西溪洪家埭(御田里)

2024-04-22 13:28阅读:
红楼贾府“祭祀产业”和“家塾”在西溪洪家埭(御田里
土默热
一.顽童闹学堂之“家塾”办在西溪五常洪家埭
《红楼梦》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中,写下了一段虽不太干净、但非常精彩的故事。有着同性恋(南风)倾向的宝玉、秦钟一起入家塾读书,学堂中众顽童争风吃醋,先是秽语谩骂,神态毕肖;随后砚瓦横飞,一场混战,直闹得人仰马翻,学堂内一片狼藉。书中这段故事写得是如此细腻逼真,倘没有真实的生活经历和故事素材,任谁也写不出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情节。
本文倒不是要研究这些顽童的琐屑顽劣故事,而是要探究一下顽童们就学的那个学堂创作原型。旧时没有现代的公立学校,儿童启蒙读书都在私塾。私塾又大体可分三个种类:一为富贵之家聘塾师在家教读子弟,俗称“坐馆”;二为宗族大户捐助财物,聘师设塾以教族中贫寒子弟,俗称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俗称门馆、教馆或学馆。那么,《红楼梦》中写的是哪一种私塾呢?
可以肯定不是“坐馆”或“教馆”。书中写宝玉会秦钟时,问他在哪里读书?秦钟因说:“业师于去年病故,家父……尚未议及再延师一事”。宝玉随后说:“我因业师上年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呢。”这说明,宝玉和秦钟家中原来都有“坐馆”的业师。只因二人的业师都临时出现了特殊情况,方才要商量着一起到这个学堂暂时就读。他们借读的这个学堂,也不是塾师贾代儒与其子贾瑞私人开设的“教馆”。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这个学堂乃是贾氏家
族开设的“族塾”——书中也确实是这么交代的——宝玉告诉秦钟:“我们却有个家塾,合族中有不能延师的,便可入塾读书,子弟们中亦有亲戚在内可以附读。”“……今日回去,何不禀明,就往我们敝塾中来,我亦相伴,彼此有益,岂不是好事?”秦钟笑道:“家父也曾提起这里的‘义学’倒好,……宝叔果然度小侄或可磨墨涤砚, 何不速速的作成?”
宝玉既谦称“敝塾”,说明学堂是贾氏家族的。书中又明确交代:“原来这学中虽都是本族人丁与些亲戚的子弟入塾读书,”因此宝玉才能约秦钟相伴来此入学。来此附读的亲戚不止秦钟一人,闹学堂的主要参与者金荣,也属于附读的亲戚子弟。书中还写道:薛蟠自来王夫人处住后,便知有一‘家学’,学中广有青年子弟,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这个“假”就是暂借附读的意思。
朋友们是否注意到,秦钟与宝玉对话时,把贾氏家族的这个学堂又称为“义学”。义学制度始于北宋,最初为名相范仲淹创办,是一种专为民间孤寒子弟所设立的学堂。一般情况下,“义学”都是官员、地主出资在自己的家乡所兴办,多利用宗族祠堂开设,办学费用主要取自于兴办者捐资购买祭田或学田,以每年收取的地租养学。义学性质族塾的兴办,往往与兴办者家族的“祭祀产业”直接相关。
《红楼梦》书中交代贾氏家族“家塾”与“祭祀产业”的关系,是在“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一回,通过秦可卿临终托梦给凤姐,交代家族后事时说的一段很重要的话表现的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 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凤姐便问何事。秦氏道:“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 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 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 祭祀又可永继。
看——秦可卿所说的在“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用“祭祀产业”的地租来养子孙读书的家塾,不正是书中贾氏家族那个被宝玉称为“敝塾”、“义学”的学堂吗?从中亦可见,《红楼梦》书中所写“顽童闹学堂”时的家塾,之所以管理混乱,也与当时“家塾虽立, 无一定的供给”有关;家族现在虽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考虑到将来一旦败落,也要办好义学,给“子孙回家读书务农”留个退步。
包括祭祖、兴学两件大事在内,这种家族文化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多传承于江南世族中。《红楼梦》“顽童闹学堂”的故事,只能是江南世族中某一子弟,按照自己少年时的亲身经历所描写,这个人便是“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洪昇,书中的贾氏家族就是按照洪氏家族由鼎盛而转入衰亡的过程创作的。洪氏家族历经宋代“忠宣公”和明代“襄惠公”的百年繁华,在明末清初处于“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末世境地,家族中确实为争“祭祀产业”预留“退步”做了许多努力。
首先是争取恢复“忠宣公祠堂”和“祭祀产业”。明嘉靖四十年(1561),杭州洪氏家族后裔联名呈文申报府县,要求恢复孤山始建于宋代的忠宣公祠堂。浙督胡宗宪体恤忠良之后,于嘉靖四十一年批准。由于历史的原因只收回了十五亩,仅为宋代祠堂面积的三分之一,祭田不足。于是胡宗宪又在杭州钦贤乡(今西溪留下、五常一带)题请钦折祭田三百五十亩,供洪姓子孙岁时祭祀永奉蒸尝
随后是争取免除家族“祭祀产业”的徭役。清代并不是所有“祭祀产业不入官”的,只有忠良之后方有此待遇。清顺治十一年(1654),洪氏家族子孙又一次联名向杭州府钱塘县知县申请,要求免除忠宣、襄惠二公(襄惠公洪钟墓葬在西溪东穆坞)祭祀产业的编审、均徭、丁田及一应杂差。经巡抚、按察使衙门批准并发给帖文,比照岳飞、于谦等名臣的祭祀产业,一体优免,永成定例。
经过这两次努力争取,洪氏家族祖茔四时祭祀需要的“钱粮”,子孙读书之家塾需要的“供给”,便都得以落实。《红楼梦》书中所写秦可卿临终向凤姐建议的可保家族长远的“钱粮、供给两件大事”,便都有了着落。但解决了祭祀和家塾两件事,并未阻止洪氏家族的衰落,随后叠经“天伦之变”、“抄家发配”、“《长生殿》案”三次家难,洪氏家族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当年洪氏家族的族塾在何处,但除忠宣公祠堂在葛岭外,洪皓的祭田在“御田里”,洪钟的墓地在“东穆坞”,家族的祠堂在“洪家埭”,都位于今西溪五常一带。按照以“祭祀产业”养祠堂、族塾“两件大事”的惯例,判断《红楼梦》中顽童所闹之学堂在西溪五常之洪家埭,当无大误。洪昇晚年在孤山稗畦草堂“无材补天”石下痛定思痛,将自己早年经历的这些“荒唐”事以“顽童闹学堂”形式写入书中,顺手牵羊,顺理成章。

二.贾母吃的御田胭脂米产自西溪五常御田里
《红楼梦》书中描写了一种“御田胭脂米”。顾名思义,“御田”米就是指皇家御田中出产的稻米,“胭脂米”应是一种粉红色的稻米,似乎更适于熬粥吃。书中第七十五回,贾母饿了要稀饭吃,尤氏捧过一碗来,说是红稻米粥,贾母接过来吃了半碗,剩半碗叫人给凤姐送去。这应该就是用“御田胭脂米”熬的粥。
红学界早已注意到了这个“御田胭脂米”,不少红学家参与了研究。有红学家考证说这是康熙皇帝亲自培育的“京西稻”。又有的红学家附会为河北玉田县的“胭脂稻”,还有人推测为乾隆下江南带回来的水稻新品种“紫金箍”。其实这些所谓的考证都属于按稗史野史乃至故老传说的穿凿附会,不值一哂。明清时代江南的“红谷”(所磨之米即红米,雅称“胭脂米”)种植并不罕见,据现有资料,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省当时均有种植。浙江省宁海县县志中便记载:清代早期当地曾大量种植红谷,品种有“早红、晚红、早水红、缩头红”等。
考证《红楼梦》书中这个“御田胭脂米”,关键不在“胭脂米”,胭脂米并非稀罕物;而在于“御田”,这种红稻谷必须是“御田”出产的。红学家们之所以硬往康熙、乾隆身上套,主要也是考虑只有京西海淀一带才有“御田”。其实这是对“御田”一词的误解。“御田”未必就是皇帝自己拥有或亲自耕种之田;普天下凡朝廷御赐之田,都可以称为“御田”。也不是只有清朝才有“御田”,历代皆有。
杭州西溪洪家埭,就有一个别名“御田里”,其“御田里”匾额至今尚保存在洪家埭洪氏家族文化博物馆里。五常乡之名,本出自洪氏家族“宋代父子公侯三宰相,明季祖孙太保五尚书”。古时“常尚”两字通假,五常就是“五尚书”。南宋建炎年间,洪皓受朝廷之命出使金国,被扣押冷山十五载,威武不屈,贫贱不移,持节归宋,被册封为魏国忠宣公,赐建府第于西湖葛岭。其子洪适、洪遵、洪迈史称“三洪学士”,也都做过宰相一级高官。洪皓死后,葛岭府第被改建为忠宣公祠堂。
南宋晚期经元代至明前期,洪氏家族子孙飘零,葛岭忠宣公祠堂先是被贾似道侵占,构建半闲堂骄奢淫逸。贾似道被诛杀后,又沦为毛淑妃墓地,一直荒芜。明朝成化年间,洪钟总督四省军事,功勋卓著,授刑部尚书、太子太保,祖孙三代五人获赠太子太保尚书衔,洪氏家族再次崛起,极一时之盛。其父洪薪建洪府洪园及洪氏宗祠于西溪洪家埭,洪钟另建别业于西溪深潭口,位置均在宋代的钦贤乡之地。
如前所述,明嘉靖四十年(1561),在杭的洪氏后裔联名呈文申报府县,要求批准恢复祖上祭祀产业。当时抗倭名将胡宗宪奉命督浙,于嘉靖四十一年批准并主持恢复了葛岭洪忠宣公祠堂。由于历史的原因,收回的面积只有十五亩,仅为南宋初期忠宣公祠面积的三分之一。不过,胡宗宪又向朝廷在钦贤乡“题请钦折祭田三百五十亩,”供洪姓子孙“岁时祭祀”、“永奉蒸尝”。这就是杭州“御田里”的来龙去脉。
在洪氏家族“祭祀产业”的“御田里”,所种出的红稻谷,难道不是“御田胭脂米”么?五常乡洪家埭村的老村长的洪大根先生,乃是洪皓、洪钟、洪昇的后裔,笔者曾同洪大根先生交流过对洪昇是《红楼梦》作者,《红楼梦》写的是明末清初洪氏家族“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事迹的看法,洪大根先生完全同意《红楼梦》故事取材“洪氏家难”的结论。看来,“御田里”洪大根先生的祖先贾母,完全可能吃上自己家祭祀产业出产的“御田胭脂米”。

三.贾氏宗祠就是根据御田里(洪家埭)的洪氏宗祠描写的
《红楼梦》中浓墨重彩描写了除夕夜贾府祭宗祠的场面,并细致刻画了贾氏宗祠的形貌。红学界都认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家族除夕祭过宗祠么?似乎不曾。满族人(包括整个旗人)逢年过节只不过“烧包袱”祭奠祖先罢了。历史上,旗人根本就没有修建宗祠的习惯,当然不可能有除夕祭宗祠之举。
《红楼梦》书中这个赫赫扬扬的“百年望族”贾氏家族的创作原型,乃是宋明两代赫赫扬扬的江南世族洪氏家族,号称“七百年庙堂江湖”。书中对“除夕祭宗祠”场面的描写,特别是宗祠门上气魄显赫的那幅对联:“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蒸尝之盛”。另一联是;“勋业有光昭日月,功名无间及儿孙”,上面是“星辉辅弼”九龙匾。这些都是对洪氏家族祖先辉煌功业的特定描写。
杭州西溪五常乡洪家埭旧有洪氏宗祠,祠堂正门上所悬楹联曰:“宋朝父子公侯三宰相,明纪祖孙太保五尚书”。我们把这幅宗祠楹联同《红楼梦》书中贾府宗祠楹联对照看,就会发现,“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蒸尝之盛”,实际上就是对“宋朝父子公侯三宰相,明纪祖孙太保五尚书”的诠释,两幅宗祠联说的都是一个意思,指的是同一个祖宗的辉煌功业!
“明纪子孙太保五尚书”,系指洪昇的六世祖洪钟,曾因军功卓著被朝廷封为太子太保刑部尚书,并上追封两代,下荫封两代,遂形成三世太保、五代尚书的显赫家族。“宋代父子公侯三宰相”,指的是南宋洪皓建炎三年持节使金十五载,持节归宋后被宋高宗称“肝脑涂地”、“忠贯日月”,封“魏国忠宣公”。洪皓的三个儿子洪适、洪遵、洪迈史称“三洪学士”,学问独步南宋,且均做过宰相级高官。
“肝脑涂地”一词,典出苏武“常愿肝脑涂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乃是以苏武比喻洪皓;杭州洪氏家族的族谱上,首页写着御赐的“建炎忠贯日月,江南正当好人。父子兄弟三公,宰相东西两府”。与《红楼梦》书中对贾氏家族东西两府的描写如出一辙。洪皓三子史称文惠公、文信公、文安公,联想到宝玉父辈名字中“敬、赦、政”三“文”字,亦应是作者有意隐现“三洪学士”显赫家世。
洪氏家族的宗祠,原来建在洪皓敕建国公府的原址葛岭宝石山,史称洪忠宣公祠堂。南宋末期,其地被权相贾似道侵占,改为“半闲堂”;贾似道败亡后,又成为宋理宗毛淑妃的坟园,此后一直荒废。直到明朝嘉靖年间,胡宗宪奉命督浙,才主持恢复了洪忠宣公祠堂,并在杭州钦贤乡(即洪家埭一带)“题请钦折祭田三百五十亩,供洪姓子孙岁时祭祀、‘永奉蒸尝’”。贾府宗祠联“百代仰蒸尝之盛”意即出此。
洪忠宣公祠堂恢复后,明代著名文人董其昌为其正门题写一副名联:“身窜冷山,万死持回苏武节;神依葛岭,数椽邻近鄂王坟”;雍正年间被杭守李卫改为“身窜冷山,万死竟回苏武节;魂依葛岭,千秋长傍鄂王坟”。我们把这副宗祠联,再同《红楼梦》贾氏宗祠联比较一下,便可清楚地看出都是拿苏武的典故歌颂洪皓,说的都应是一个宗祠。《红楼梦》如此写贾氏宗祠,只能是洪皓、洪钟的后裔洪昇所为。


四.西溪留下镇和西溪五常乡两个“洪园”都是红楼故事原型地
综上,我们把洪氏家族“族塾”、“祭祀产业”、“宗祠”都考订在杭州西溪五常的洪家埭(御田里),与《红楼梦》书中描写的贾氏家族“族塾”、“祭祀产业”、“宗祠”一一对应,并与秦可卿临终嘱托凤姐家族后事安排完全合隼:“祭祀产业不入官”,“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日后“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 祭祀又可永继。”可充分证明,《红楼梦》作者只能是“魏国忠宣公”和“三洪学士” 世胄的洪昇,这些故事情节是根据洪氏家族在明清两代向朝廷争取“祭祀产业”的真实经历描写的。
笔者的这些考证内容公布后,也曾被杭州一些朋友提出过异议。他们说:洪昇的祖居地洪钟别业在西溪河渚东的杭州西湖区留下镇,不在西溪河渚西的余杭区五常乡(现为五常街道),洪昇怎么能写出发生在五常乡洪家埭(御田里)的故事呢?这就让笔者联想起杭州市建设西溪湿地公园时,发生的洪府洪园应该建在河渚东留下镇还是建在河渚西的五常乡之争了。当时争论双方各执一词,都有史料证据支撑,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西湖区二期工程在河渚东建了洪府洪园,余杭区三期工程在河渚西也建了洪府洪园,至今两个洪府洪园仍在为谁是洪氏家族正宗而争论不休。
其实这些争论都是不熟悉杭州西溪行政建制的沿革,不熟悉洪氏家族在西溪繁衍聚落的过程,造成的不应有的误读误解。现在的留下镇和五常乡分属于杭州西湖区和余杭区五常乡(今称五常街道);但历史上留下和五常的行政区划并未分设,却是同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宋代这里均属于余杭钦贤乡地界,由于宋高宗建都时的一句话“西溪且留下”,被人称作“留下”。直到解放前,这里仍统称为“留下”,隶属于余杭县。解放后,杭州市调整行政区划,将“留下”一分为二,河渚东部分划归西湖区,仍称留下镇;河渚西部分仍保留在余杭县,另取名五常乡。
杭州洪氏家族兴起于宋代,洪皓与其子三洪学士的居留处在葛岭宝石山的魏国忠宣公府。后因被贾似道霸占修建了后乐园,贾似道衰亡后又被当做毛淑妃墓地。直到明朝中叶嘉靖年间,著名文人王世贞知杭州期间,曾撰文记载了他做过的一个梦。他梦见毛淑妃托梦给他,说自己的坟墓之所以没有被盗掘,是因为“魏国忠宣公”洪皓的神灵保护了她。现在,她已经成了神仙,做“南岳洞掌书”,要把“魏国忠宣公”的故园交还给洪家后人。并说你这任上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必须是你的后任知府才能解决。交代这个梦之后,王世贞占小诗曰:“朝来揽胜等山麓,忽梦洪公犹似玉,精神言笑宛然生,始知世事皆蕉鹿。”
王世贞之后,就是著名抗倭将领胡宗宪奉命督浙。嘉靖四十年(1561),杭州的洪氏家族后裔呈文申报府县,申请恢复葛岭宝石山的洪忠宣公祠堂。浙督胡宗宪于嘉靖四十一年(1652)批准并主持了洪皓祠堂的恢复。由于历史的原因,当时收回的面积只有十五亩,仅为宋初忠宣公祠面积的三分之一。不过,胡宗宪为了保证洪皓祠堂的祭祀费用永续利用,又在杭州钦贤乡(今西溪留下、五常一带)洪皓后裔聚族而居之洪家埭,“题请钦折祭田三百五十亩,” 供洪姓子孙“岁时祭祀”、“永奉蒸尝”。自此,洪家埭遂有了“御田里”之别称。洪家埭的洪氏家族祠堂,应是此后洪氏家族后裔为方便祭祖,仿葛岭宝石山之忠宣公祠堂另建的。
明成化年间,在洪家埭居住的洪薪的儿子,“功成四省息干戈”的洪钟,辞去了朝廷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的官职告老还乡。他没有回到河渚西的洪家埭居住,而是在河渚东的流香溪畔深潭口另建了一处“洪钟别业”,以作“暮年养静”之所。这座洪钟别业修建的十分豪华,直到晚明时期,还是杭州最漂亮舒服的“宜居佳处”。洪钟去世后,墓地便选在西溪沿山十八坞之一的东穆坞,由于是皇帝赐葬,墓地建设极一时之盛,著名军事家、政治家王阳明亲自为洪钟撰写了墓志铭,《红楼梦》书中写贾氏宗祠之“墓石拜手书”便是指此。洪钟是洪氏家族在杭州二次复兴的开创者,洪氏宗祠联语中所说的“明季子孙太保五尚书”便是指洪钟的功业。
洪钟是洪昇的六世祖,洪昇应出生并成长于河渚东的洪钟别业,并不在河渚西的洪家埭。但当时洪氏家族的“祭祀产业”、“宗祠”、“家塾”却都在洪家埭。洪昇年少时上学读书,除了家庭请的“业师”毛先舒、陆繁弨之外,也曾到洪家埭“族塾”中就读。朋友们注意到《红楼梦》书中关于贾宝玉携秦钟去“敝塾”就读前的描写了吗?袭人为宝玉收拾行装,一再叮嘱他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一副出远门上学独自生活的样子——河渚西的洪家埭族塾,距离河渚东的洪钟别业虽然并不很远,也就十几里的距离,但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也不可能走读,只能离家寄读。这是写实,写实者也只能是洪昇自己。由此看来,河渚西的洪氏家族祭祀产业,和河渚东的洪钟别业,都是洪氏家族的“正宗”祖业,二者之间并不矛盾。
至于洪昇在家庭发生天伦之变离家别居后,在“城东二十里紫檀堡”居住的庆春门寓所;洪昇遭遇《长生殿》召祸案重返杭州后,在孤山玛瑙坡构建的稗畦草堂寓所,《红楼梦》书中也有描写,前者反映了洪昇因醉心戏剧创作耽搁求取功名被父亲“大杖”痛责而逃离家庭的过程;后者反映了洪昇因“无材补天”被“娲皇弃置不用”而著书创作自己“梨园人生梦”的经历。这些在笔者《论洪氏家族五处故居与红楼梦创作审美建构》一文中都有详尽考释,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总之,葛岭宝石山的洪皓国公府,西溪洪家埭的洪氏家族祭祀产业,西溪深潭口的洪钟别业,城东庆春门的洪昇寓所,孤山玛瑙坡的稗畦草堂,洪氏家族的五处故居,共同构成了红楼故事的地域背景和家族背景,共同构成了红楼故事发生发展的线索。
2015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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