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路边捡到重金怎么处理
2012-12-20 21:52阅读:
根据日本民法规定,失物自被交到警察局三个月以内在有失主来认领的情况下,拾物者可以得到失物价值的5%到20%作为报酬。在三个月之后仍然没有人认领的情况下,拾物者享有拥有失物的权利。
我们小时候有过这样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对他说,叔叔,再见!这首歌教导中国儿童拾金不昧的好品德。老师也教导说,捡到了钱要交给警察。我们小时候捡到了钱通常会有几种结果:一是交给老师或警察,受到了表扬,幸运者还能被广播一下;二是做好事不留名,钱上交后从此再无音信,谁也不知道最后钱的下落;三是跟谁也不说,偷偷把它花掉。我虽然没有捡到过重金只捡过小钱,但这三种情况好像都遇到过。最差的一次是上小学时我和两三个小伙伴在学校里下楼梯的时候,忽然有人发现楼梯上有几毛钱。我们确信周围没有人丢钱以后,本着“见面分一半”的原则,用它一人买了一根冰棍。大家正美滋滋的吃着冰棍,好友突然喊起来,坏了,我想起来了,早上我妈在我兜里塞了几毛钱。事已至此,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大家谁都没有还钱的意思。这件事让我想起来现在还觉得脸红。
在日本我捡过好几次钱包,有时在超市里的柜台上,刚刚交给店员就有失主来找,我在远处偷偷看着失主拿回钱包感到心满意足。还有时在公园里,钱包就落在滑梯边或者随便哪个角落,我拿着钱包问遇到的每一个人是不是你的,大家都摇头。因为我没有时间再等下去或者把它拿到警察局,就只好再把它放回原地。捡过好几次钱包,从来都没有打开过看看里面都装着什么。老公也丢过几次包,很快就在服务台找到了。捡到的东西不是自己的,这是日本人的公德。在日本的大街小巷常常能够见到手绢或者帽子等物品挂在明显的地方,这是等待失主来找的失物,捡到的人自觉地把它们放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不管在哪个国家,哪里都有粗心的人,可是我从来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