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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界有多少人偷了我的观点?

2019-10-31 13:58阅读:

在过去近20年里,我在汉语学界遭遇了黑社会式的封杀围堵和知识产权的掠夺。这帮人不仅封杀我在他们控制和影响的刊物上发文章,拒绝我参加他们的学术会议,并且在年轻人中广泛散播“谁引用石毓智的文章就别想在他们的刊物上发文章”等学术白色恐怖等言论。与此同时,他们自己则肆无忌惮地剽窃我的论著。很多年轻人为了发文章,明知自己的观点来自我的论著,但是怕被封杀而不敢引用,结果造成了汉语学界大面积“被动剽窃”我的论著观点的现象。
最近我写文章,涉及到发表在《中国语文》《当代语言学》《方言》《语言教学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吃惊地发现有些文章只是把我原来发过的文章换些例子,观点思路一模一样,仅仅表达方式改了而已。此前我已经指出社科院语言所的刘丹青起码有5篇文章剽窃我此前论著的观点。目前我只对像刘这样罪大恶极者公开谴责,其他人(特别是刚入道的年轻人)我暂时还以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但是不排除日后把所有发在这几个刊物上有剽窃问题的文章公诸于世。下面几个案例只是几个我近期写论文时碰到的,他们都是抄袭我的论著观点,但是只字不提我们的有关论著。
《中国语文》发表了一篇关于“相当”语法化的文章,这与我此前的论文和专著的雷同,只是换了一些自己的例子而已。
《方言》发表了汉语方言中“个”由量词、指示代词、结构助词的文章,与我此前发表于同一刊物上的文章观点雷同。
《当代语言学》上发表的汉语是否有限定动词和非限定动词的区别,这与我此前发表在《世界汉语教学》上的文章雷同。
《语言教学与研究》上发表了汉语比较句演化的历史,此篇文章与我与李讷先生早先发表在《世界汉语教学》上的文章雷同。此文作者引用了元代的2个例子,都取自我们原文的10个同期例子。此文作者对元明以后文献没有做任何调查研究,则与我们所得结论完全相同。
学术贵在创新,而要创新首先必须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前进。一个人不能以没有看到某某某的文章来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一个学术刊物也必须为自己发表这些剽窃文章负责任。为了纠正汉语学界的歪风邪气,让年轻学者在健康的学术氛围之下成长,必须遵守学术界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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