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五的业绩属于我的一位朋友,他是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也是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我认识他实在1960年前后,当时我告诉他,当律师作为爱好不错,但他可以做得更好。他成立的合伙公司和沃尔特的完全不同。他的投资组合集中在非常少的几只股票上,因而,他的投资业绩波动要大得多,但也是基于同样的价值投资策略。从历年的结果可以看出,他愿意接受业绩出现更大的起伏,他恰好是一个心理结构倾向集中的人,业绩显示也是如此。碰巧的是,这份业绩属于查理芒格,他是我的合伙人,多年来和我共同管理伯克希尔哈撒韦。然而,当他运作他的合伙公司时,他的投资组合和我以及前面提到的几位几乎完全不同。
(摘录自沃伦巴菲特的文章“格林厄姆-多德俱乐部的超级投资者”)
(摘录自沃伦巴菲特的文章“格林厄姆-多德俱乐部的超级投资者”)
| 表5-查理芒格 | |||||||
| 年份 | 麻省投资者托拉斯收益率(%) | 投资者股票基金收益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