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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中春节的民俗传统很多,如燃放烟花爆竹、祭祖、祭灶、拜年、送灯、发亮、燎疳等,“送灯”习俗由来已久,别有情趣。
俗话说“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字面意思是外甥打的灯笼是舅家送的,现在引申意思是办事还是按原来的步骤。家乡铜川“送灯”讲究正月初二到正月十五前,娘家人要给在此之前新婚的女儿或者未满十二岁的外甥、外甥女“送灯”,即送灯笼,灯笼有吉祥光明的寓意,祝福新婚的女儿或外甥、外甥女前途光明,幸福健康。
九十年代以前,人们生活还并不富足,“送灯”即是送灯笼。娘家人给新婚的女儿送一对大红富贵灯笼,一把蜡烛。讲究灯笼不空送,还要礼节性给女儿的婆家带些拜年的点心糖果。从正月十四开始,一直到正月底,每天晚上,新婚的女儿要把灯笼点亮,挂在门上,看到灯笼就如同见到娘家人一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九十年代以后,“送灯”不止是送灯笼,新衣服、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也是送给新婚女儿的礼品,主要是结婚时没有来得及购置的一些家具家电,录音机、电视机、碟机、冰箱到后来的电脑,甚至小轿车等。只要条件允许,娘家人都会送最时新的一些生活用品,希望新婚的女儿在婆家人的眼中有地位。
给外甥、外甥女“送灯”,主要是外婆外爷、舅舅、姨姨,九十年代以前也只是送灯笼,能挑着玩的灯笼(相对于新婚女儿的灯笼小),有富贵、火罐、西瓜、石榴、白马、公鸡等样式。那时候的灯笼样式简单,所用的蜡叫“火竹”,一个大拇指长短的蜡头插在一根筷子长的竹棍上,要挑灯笼,大人需切一个萝卜头,将“火竹”插在萝卜头上,灯笼下端用扎丝固定住“火竹”,萝卜头起平衡“火竹”的作用。每年正月十四到正月底的晚上,未满十二岁的儿童都会挑上舅家送来的灯笼与满村的孩子开灯笼会,一轮明月冉冉升起,由远及近的各式灯笼忽明忽暗,映衬着孩子们的笑脸,“灯笼会,灯笼会,灯笼灭了回家睡”,孩子们唱着流传下来的儿歌,那动听的儿歌回荡在童年的村庄。九十年代以后,舅家给外甥、外甥女“送灯”,也不止是纯粹的灯笼。当然,后来的灯笼样式更多,开始流行装电池带音乐的电灯笼,随灯笼也送玩具、学习用品、自行车到现在的平板电脑等。等到孩子年满12岁,有条件的人家会给孩子“全灯”,也是在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四之间,表示舅家最后一次给外甥“送灯”,外甥要把积攒了十二年的灯笼烧毁,表示外甥已经长大,当然亲朋好友都会去随礼祝贺,主家也会热情招待。
不论新婚的女儿还是未满12岁的外甥、外甥女,家乡习俗讲究姑家不“送灯”,即老姑、姑妈不给娘家的侄子、侄女“送灯”。“送灯”时间讲究双日子,大年初一至初五,家家忙着拜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在初六或初八,这两个日子是“六六顺,八八发”的谐音,一直被人们追捧。
家乡的“送灯”习俗古来有之,送的不仅是能点亮的灯笼,更是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满满的祝福,前途光明,幸福美满不正是我们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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