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书(适用于工程居间领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今由甲、乙双方经多次自由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就
项目的施工合同成功签订,乙方从中负责提供该施工合同的信息咨询等服务,促成甲方成功与
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完成居间服务,收取居间服务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各条: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项目
(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投资)方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投资)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成功与项目发包(投资)方签订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为先决条件,甲方即具备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义务。
二、居间期限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报酬的提取比例为
项目签订总合同价款(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百分之 ,税率由甲方支付并承担。
2、居间成功后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工程款(预付款) 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在收到第二笔工程款 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
%的居间报酬;尾款在第二笔居间服务费支付后 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户名: 账号: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该工程项目信息真实可靠。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比例在居间服务成功后按照服务费支付进度约定方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