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平台发布第三方企业用工信息供从业者接单
一互联网信息公司诉请确认与从业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获支持
李倩,张敏,冼朝暾

梁心慈 作
本报讯20250510(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敏 冼朝暾)“互联网﹢”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中,从业人员根据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的第三方企业用工信息,选择接单并为第三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从业人员与互联网信息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认为平台企业仅作为信息中介服务提供方,通过平台为用工需求方与从业人员匹配订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实质性劳动管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龚某通过某信息公司APP注册为接单员,自主选择第三方企业发布的临时用工订单,某信息公司平台不强制接单,仅对未按时到岗等行为进行信用扣分。第三方
一互联网信息公司诉请确认与从业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获支持
李倩,张敏,冼朝暾
梁心慈 作
本报讯20250510(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张敏 冼朝暾)“互联网﹢”模式下新型用工关系中,从业人员根据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的第三方企业用工信息,选择接单并为第三方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从业人员与互联网信息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认为平台企业仅作为信息中介服务提供方,通过平台为用工需求方与从业人员匹配订单,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实质性劳动管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龚某通过某信息公司APP注册为接单员,自主选择第三方企业发布的临时用工订单,某信息公司平台不强制接单,仅对未按时到岗等行为进行信用扣分。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