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维权费用是否作为发行成本未作约定,维权费用能否作为发行成本在收入中扣除?
2023-05-29 09:39阅读:
【原创】文/汐溟
影视作品发行过程中会产生发行费,发行费是为发行而支出的费用,具有发行成本的性质,可以在发行收入中扣除。发行过程中,因侵权或法律纠纷可能产生诉讼,因而会产生诉讼费与律师费,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诉讼费和律师费属于发行费,可以作为发行成本在发行收入中扣除,对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及律师费,应如何分配?

甲与乙签订《电视剧合作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合作摄制电视剧。该剧版权所有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共同享有。该剧的所有发行事宜由甲主要负责,乙给予积极配合。发行费用(不含税费)为该剧发行总收入的7%。该剧纯利润(总收入扣除该剧制作成本、宣传费、发行费、营业税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成本费用)按甲、乙双方实际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该剧制作完成后,甲与丙签订版权许可合同,并约定授权费,但丙违约未依约支付授权费。甲提起诉讼催讨授权费,为此
影视作品发行过程中会产生发行费,发行费是为发行而支出的费用,具有发行成本的性质,可以在发行收入中扣除。发行过程中,因侵权或法律纠纷可能产生诉讼,因而会产生诉讼费与律师费,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诉讼费和律师费属于发行费,可以作为发行成本在发行收入中扣除,对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及律师费,应如何分配?
甲与乙签订《电视剧合作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合作摄制电视剧。该剧版权所有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共同享有。该剧的所有发行事宜由甲主要负责,乙给予积极配合。发行费用(不含税费)为该剧发行总收入的7%。该剧纯利润(总收入扣除该剧制作成本、宣传费、发行费、营业税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成本费用)按甲、乙双方实际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该剧制作完成后,甲与丙签订版权许可合同,并约定授权费,但丙违约未依约支付授权费。甲提起诉讼催讨授权费,为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