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委托承制合同中,委托方享有法定任意解除权。若合同对解除时制作方的署名权和收益权应如何处理未作约定,委托方解除合同时,制作方应如何主张?
甲委托乙制作影片,约定乙负责影片的承制,制作费由甲承担,乙享有署名权及8%的收益权。拍摄中,甲无正当理由与乙解除合同,然后自己完成影片的拍摄工作。乙的署名权及收益权应如何处理?

署名权以身份关系为基础,属于精神性权益,如果在合同被圆满履行,影片拍摄制作完成时,乙作为制作方有权获得该权益。收益权属于未来的财产权,其在影片完片且发行时产生。该两项权益均需在合同顺利履行的条件下才可享有,属于乙的未来期待利益。如果合同履行完毕,乙当然有权享有,但在合同部分履行的情形下,如何处理应以合同履行情况为基础,结合解除权确定。

如果涉案合同不被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甲无正当理由与乙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
影片委托承制合同中,委托方享有法定任意解除权。若合同对解除时制作方的署名权和收益权应如何处理未作约定,委托方解除合同时,制作方应如何主张?
甲委托乙制作影片,约定乙负责影片的承制,制作费由甲承担,乙享有署名权及8%的收益权。拍摄中,甲无正当理由与乙解除合同,然后自己完成影片的拍摄工作。乙的署名权及收益权应如何处理?
署名权以身份关系为基础,属于精神性权益,如果在合同被圆满履行,影片拍摄制作完成时,乙作为制作方有权获得该权益。收益权属于未来的财产权,其在影片完片且发行时产生。该两项权益均需在合同顺利履行的条件下才可享有,属于乙的未来期待利益。如果合同履行完毕,乙当然有权享有,但在合同部分履行的情形下,如何处理应以合同履行情况为基础,结合解除权确定。
如果涉案合同不被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甲无正当理由与乙解除合同构成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