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在广告片、宣传片或者电影等视听作品的委托制作中,制作方应该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修改作品,直至获得委托方的认可。但委托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未必合理,若制作方对其有异议,双方会有协商过程,此时制作方会暂停修改工作。该种暂停是否为怠于履行修改义务?

甲委托乙制作宣传片,宣传片约定了时长,约定视频、音频质量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标准,脚本由甲提供等。履行中,乙交付的宣传片时长比约定的时长少了30秒,虽然按照甲的脚本制作,但是片中使用了甲先前宣传片的素材,且缺少人物对白等。此后,甲与乙就宣传片的制作多次沟通,但未形成统一意见,甲以乙制作的宣传片不合约定,乙怠于履行修改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乙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甲能否据此解除合同?

甲委托乙制作宣传片,涉案合同为委托创作性质,乙应该按照甲的要求和指示创作视听作品,视听作品属于智力性成果,对其验收有主观不确定性,制作中需要当事人双方的紧密协作,其间需要反复修改和验收确认,该过程贯穿合同始终,直至委托方认可作品质量为止。反复修改属于该类合同的特征,也是常态化现象。多次修改并非受托方的过错,至少并非其单方过错,除非受托方明确表示拒绝按照委托方要求修改,
在广告片、宣传片或者电影等视听作品的委托制作中,制作方应该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修改作品,直至获得委托方的认可。但委托方提出的修改意见未必合理,若制作方对其有异议,双方会有协商过程,此时制作方会暂停修改工作。该种暂停是否为怠于履行修改义务?
甲委托乙制作宣传片,宣传片约定了时长,约定视频、音频质量达到国家广播电视播出标准,脚本由甲提供等。履行中,乙交付的宣传片时长比约定的时长少了30秒,虽然按照甲的脚本制作,但是片中使用了甲先前宣传片的素材,且缺少人物对白等。此后,甲与乙就宣传片的制作多次沟通,但未形成统一意见,甲以乙制作的宣传片不合约定,乙怠于履行修改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乙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甲能否据此解除合同?
甲委托乙制作宣传片,涉案合同为委托创作性质,乙应该按照甲的要求和指示创作视听作品,视听作品属于智力性成果,对其验收有主观不确定性,制作中需要当事人双方的紧密协作,其间需要反复修改和验收确认,该过程贯穿合同始终,直至委托方认可作品质量为止。反复修改属于该类合同的特征,也是常态化现象。多次修改并非受托方的过错,至少并非其单方过错,除非受托方明确表示拒绝按照委托方要求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