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联合投资关系中,一方当事人负责影片的报审,合同约定了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报审通过时间以及逾期未通过的违约责任。该方当事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获得公映许可证,但将未依约取得的原因归咎于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如未及时交付营业执照。如何评析二者的因果关系?

2021年1月2日,甲与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协议》。双方约定:联合投资电影,双方为共同出品方,共同投资、制作电影;双方为影片在大陆地区内的出品单位,甲负责向中国电影主管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与影片有关的一切许可文件,乙需向甲提供必要的资料予以协助;甲负责电影立项、报送内容审查、技术审查并取得电影局办发的影片公映许可证;如甲未能在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乙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履行中,甲未在约定期限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乙要求甲退还全部款项。甲辩称未在约定期限获得公映许可证原因,是由于乙未履行协助义务,迟延向甲提交营业执照,从而影响电影公映许可证的报审时间。甲的抗辩主张能否被采信?
影片联合投资关系中,一方当事人负责影片的报审,合同约定了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报审通过时间以及逾期未通过的违约责任。该方当事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获得公映许可证,但将未依约取得的原因归咎于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如未及时交付营业执照。如何评析二者的因果关系?
2021年1月2日,甲与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协议》。双方约定:联合投资电影,双方为共同出品方,共同投资、制作电影;双方为影片在大陆地区内的出品单位,甲负责向中国电影主管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与影片有关的一切许可文件,乙需向甲提供必要的资料予以协助;甲负责电影立项、报送内容审查、技术审查并取得电影局办发的影片公映许可证;如甲未能在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乙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履行中,甲未在约定期限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乙要求甲退还全部款项。甲辩称未在约定期限获得公映许可证原因,是由于乙未履行协助义务,迟延向甲提交营业执照,从而影响电影公映许可证的报审时间。甲的抗辩主张能否被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