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联合投资,合作拍摄关系中,出资是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迟延出资或未足额出资都有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未足额出资金额占预算的比例与当事人的解除权是否存在关联?有何影响?
案情
甲、乙合作拍摄影片,约定预算为3000万元,乙出资1000万元,第一期款应支付300万元,但乙只支付150万元,剩余150万元未能支付。对于未足额支付的原因,乙解释称付款条件并未成就,甲对此不予认可,认为乙未依约足额支付投资款的行为,构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甲向乙发出解除通知。

问题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甲的解除通知能否产生解除的效力?
评析
尽管双方对乙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存在争议,但该争议不影响基于该案其他事实对解除通知是否产生解除效力作出处理。即对该争议可存而不论,依然可以解决所论问题。
假定乙付款条件成就,未足额支付投资款构成违约,评析甲的解除权是否产生,应审查如下问题:甲的合同目的是什么?乙的违约行为如何致甲合同目的丧失的后果?
影片联合投资,合作拍摄关系中,出资是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迟延出资或未足额出资都有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未足额出资金额占预算的比例与当事人的解除权是否存在关联?有何影响?
案情
甲、乙合作拍摄影片,约定预算为3000万元,乙出资1000万元,第一期款应支付300万元,但乙只支付150万元,剩余150万元未能支付。对于未足额支付的原因,乙解释称付款条件并未成就,甲对此不予认可,认为乙未依约足额支付投资款的行为,构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甲向乙发出解除通知。
问题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甲的解除通知能否产生解除的效力?
评析
尽管双方对乙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存在争议,但该争议不影响基于该案其他事实对解除通知是否产生解除效力作出处理。即对该争议可存而不论,依然可以解决所论问题。
假定乙付款条件成就,未足额支付投资款构成违约,评析甲的解除权是否产生,应审查如下问题:甲的合同目的是什么?乙的违约行为如何致甲合同目的丧失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