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制片方提出备案申请,但备案申请并未通过,主管机关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影片制片方能否对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实务中,影片无法通过备案的情形很少。如果确实遇到该种情形,应如何处理呢?《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作出的不准予电影公映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此,依据该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均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该法第十三条对影片备案进行了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
影片制片方提出备案申请,但备案申请并未通过,主管机关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影片制片方能否对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实务中,影片无法通过备案的情形很少。如果确实遇到该种情形,应如何处理呢?《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作出的不准予电影公映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此,依据该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均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该法第十三条对影片备案进行了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