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负责发行。负责发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签署授权书,另一方认为授权内容损害其权益,拒绝签署,并认为该方当事人要求签署授权书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据此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约定
2021年2月1日,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投资比例享有影片版权和发行收益权。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及发行。对于发行事务,甲有权自己处理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

履行
影片取得发行许可证后,甲与丙签订委托发行合同,委托丙具体负责影片发行事务。为配合丙的发行,甲要求乙为丙出具《授权书》。《授权书》载明将影片完整的发行代理权及衍生品开发以及其他附属产品开发的权利永久不可撤销、独家排他授予丙。
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负责发行。负责发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签署授权书,另一方认为授权内容损害其权益,拒绝签署,并认为该方当事人要求签署授权书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据此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约定
2021年2月1日,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投资比例享有影片版权和发行收益权。甲负责影片的拍摄、制作及发行。对于发行事务,甲有权自己处理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
履行
影片取得发行许可证后,甲与丙签订委托发行合同,委托丙具体负责影片发行事务。为配合丙的发行,甲要求乙为丙出具《授权书》。《授权书》载明将影片完整的发行代理权及衍生品开发以及其他附属产品开发的权利永久不可撤销、独家排他授予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