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发生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情形,合同均有可能解除。但解除权的依据却不同。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触发法定解除权。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作为解除事由,其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一)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两个要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结果。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事由,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如下要件:合同成立后发生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变化,该种变化使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严重不公平的后果,双方重新协商但未成功。

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不同。以不可抗力作为解除事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主张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事由,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解除的申请,单方通知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发生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情形,合同均有可能解除。但解除权的依据却不同。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触发法定解除权。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作为解除事由,其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一)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两个要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结果。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事由,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如下要件:合同成立后发生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变化,该种变化使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严重不公平的后果,双方重新协商但未成功。
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不同。以不可抗力作为解除事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主张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事由,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解除的申请,单方通知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