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注销公司,对方能否以注销前的违约行为为依据主张解除合同?
2025-07-16 10:27阅读:
【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存在迟延开机等违约行为,此后其简易注销公司,但未告知对方,且向登记机关隐瞒其仍负债务的事实。对方能否基于注销前的违约行为行使解除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及处理方式。
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效力终止前注销登记,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故对方不再享有解除权,亦即主体消灭产生合同效力终止的后果。如某起电视剧联合制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签订电视剧联合制作协议,一方注销公司,但在此之前已经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诉请解除合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未支持其解除的诉请,理由是合同签订方注销后,双方在电视剧联合制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再履行。该方主张协议解除的事实基础已不存在,故其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52963号民事判决)。

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擅自注销公司必会影响对方的权益,对方的权益应如何救济?合同效力的终止并不免除违约责任,如注销前存在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讲,解除与终止没有实质区别,都要对合同进行责任的划分及清算。在前述案件中,注销的一方在注销前已存在违约行为,该
当事人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存在迟延开机等违约行为,此后其简易注销公司,但未告知对方,且向登记机关隐瞒其仍负债务的事实。对方能否基于注销前的违约行为行使解除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及处理方式。
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效力终止前注销登记,双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故对方不再享有解除权,亦即主体消灭产生合同效力终止的后果。如某起电视剧联合制作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签订电视剧联合制作协议,一方注销公司,但在此之前已经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诉请解除合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未支持其解除的诉请,理由是合同签订方注销后,双方在电视剧联合制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再履行。该方主张协议解除的事实基础已不存在,故其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52963号民事判决)。
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擅自注销公司必会影响对方的权益,对方的权益应如何救济?合同效力的终止并不免除违约责任,如注销前存在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讲,解除与终止没有实质区别,都要对合同进行责任的划分及清算。在前述案件中,注销的一方在注销前已存在违约行为,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