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汐溟
当事人互负债务,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发出抵销通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对于有争议的债权,能否抵销?
案情
2023年2月,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约定比例分配发行收益。影片发行结束后双方对分账款进行结算并签署《结算单》,乙应向甲支付分账款500万元,但甲违反署名约定,上映时未给乙署名。乙主张甲应就该违约行为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应赔偿其损失200万元,甲认可未给乙署名的行为构成违约,也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甲认可的赔偿额为50万元。因逾期乙未向甲支付分账款,甲催告乙支付500万元,乙通知甲抵销其200万元债权,只向甲支付300万元。

问题
乙的抵销通知能否产生效力?
评析
本文认为,乙的抵销通知无法产生抵销的效力,至少超出50万的部分不会产生效力。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
当事人互负债务,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发出抵销通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对于有争议的债权,能否抵销?
案情
2023年2月,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按约定比例分配发行收益。影片发行结束后双方对分账款进行结算并签署《结算单》,乙应向甲支付分账款500万元,但甲违反署名约定,上映时未给乙署名。乙主张甲应就该违约行为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应赔偿其损失200万元,甲认可未给乙署名的行为构成违约,也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甲认可的赔偿额为50万元。因逾期乙未向甲支付分账款,甲催告乙支付500万元,乙通知甲抵销其200万元债权,只向甲支付300万元。
问题
乙的抵销通知能否产生效力?
评析
本文认为,乙的抵销通知无法产生抵销的效力,至少超出50万的部分不会产生效力。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