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文内容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债权人选择请求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成调解书,债权人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调解书生效时发生变动或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理解与适用
以物抵债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是诺成合同。协议生效后,构成新债清偿,当事人之间的原债务并不消灭。
以新债清偿为一般原则。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生效后,新债是履行旧债的途径,新债履行完毕前旧债仍然存续。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旧债务消灭,二者同时发生。在以物抵债协议履行前,旧债之上的担保等仍然有效。
以物抵债协议不履行或瑕疵履行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债权人可以选择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没有选择权。新债和旧债的履行选择权是出于对债权的保护而赋予债权人,不应适用于债务人或第三人。
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为例外。如当事人明确约定新债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债权人选择请求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成调解书,债权人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调解书生效时发生变动或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理解与适用
以物抵债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是诺成合同。协议生效后,构成新债清偿,当事人之间的原债务并不消灭。
以新债清偿为一般原则。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生效后,新债是履行旧债的途径,新债履行完毕前旧债仍然存续。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旧债务消灭,二者同时发生。在以物抵债协议履行前,旧债之上的担保等仍然有效。
以物抵债协议不履行或瑕疵履行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债权人可以选择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没有选择权。新债和旧债的履行选择权是出于对债权的保护而赋予债权人,不应适用于债务人或第三人。
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为例外。如当事人明确约定新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