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过午饭,一个学生走到食堂门口,人也比较多,整个年级的人都在往外出,食堂工作人员也在往外出,在食堂那个门口,那么多人往外出的情况下,这个宽大的门口这时候就像一个瓶颈,卡住那么多人。也许人多了,狭小的空间就会造成人的烦躁,这时候,这个孩子就“发狂”了。他一脚踢在工作人员收的剩饭的桶上,一脚没有踢倒,又补上一脚。结果,造成一桶泔水淌一地,红的西红柿,绿的芹菜,黄的鸡蛋等,花花绿绿的一地,放在碗里就是好吃的饭菜,但是倒在路上,就像一位醉酒的人呕吐物似的,感觉怪怪的,又正好在出门的地方,学生没法走,好多学生鞋子上都溅了油水。
我找到他,他说:“我就绊了一下,差点倒了,然后桶就倒了。”他说的很轻松,一切都不怪他,而且不是他的有意行为。我找到跟他一起出来的学生,那个学生把他看到复述一遍。在证人面前,他立马承认:“老师,我错了,我把桶踢倒了。”食堂工作人员跟我解释,假如是一桶热的东西,他这样一脚下去,会伤到他自己,还会伤到出门的那些同学。她们说,没关系的,这些我们来处理,就怕对学生造成伤害。她们对这个犯错误的学生还是宽容的,她们想到的不是学生们犯错所造成的麻烦,而是他们的错误是否造成伤害。食堂工作人员虽然不是站在讲台上的做教育,但是她们以实际行动,在教育这些学生,安全大于天,给食堂的这些阿姨们点赞。
我感觉这个孩子本质,就是不敢担责,自己既然能够有勇气犯错,为啥没有勇气承担呢?还有就是歪曲事实,尽量朝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描述,也许这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