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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被申请破产,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公司破产,股东未实际出资的,其要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二、 如何要求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呢?
实践中,一般由管理人代为提起诉讼追究未实际出资股东的出资责任。三、 管理人提起的该类诉讼适用什么案由呢?
管理人提起的该类诉讼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与破产有关的纠纷”项下的“追收未缴出资纠纷”。四、管理人提起的该类诉讼原告主体是管理人还是债务人呢?
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以管理人为原告的该类诉讼中,大部分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裁判理由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