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纪实连载)
四、王道龙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刑
王道龙的诬告陷害罪的证据和王道龙第一次对我进行虚假诉讼是相互联系的:
我被**县公安局在宾馆监视居住期间,2007年3月15日,张志勇带着临邑县法院法官王富元到宾馆给我送达开庭传票,王富元是审理王道龙票据挂失案的法官,王道龙曾多次拉着他和另一个法官到聊城,我们还曾一起吃过饭。王道龙是按不当得利起诉我和庆云永鑫的,起诉状原文如下:
起 诉 状
原告:临邑县东方农机商场
法定代表人:王道龙职务:经理
被告:庆云县永鑫农机销售处
法定代表人:魏爱军 职务:经理
四、王道龙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刑
王道龙的诬告陷害罪的证据和王道龙第一次对我进行虚假诉讼是相互联系的:
我被**县公安局在宾馆监视居住期间,2007年3月15日,张志勇带着临邑县法院法官王富元到宾馆给我送达开庭传票,王富元是审理王道龙票据挂失案的法官,王道龙曾多次拉着他和另一个法官到聊城,我们还曾一起吃过饭。王道龙是按不当得利起诉我和庆云永鑫的,起诉状原文如下:
起 诉 状
原告:临邑县东方农机商场
法定代表人:王道龙职务:经理
被告:庆云县永鑫农机销售处
法定代表人:魏爱军 职务: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