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纪实连载)
二审是在2009年的11月开庭的,仍然是委托律师参加庭审,律师仍然提交了刑事案件没有结案应中止审理的申请,开庭一个月后,律师给主审法官陈涛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已中止审理。我们都以为本案已中止审理时,2010年1月16日,我忽然收到临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2010)执字第46号》,该执行裁定查封了我的两套房产。我急忙和律师联系说明情况,律师接着和主审法官联系,主审法官说案子已经判了,我的判决书他们还没有寄出,律师就催着他抓紧寄过来或者我们自己去取,陈涛答应给寄来,可是3天了我们还没收到,我又找了在德州市中院他熟人,他又找了陈涛,2天后,我们才收到了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是: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德中民终字第677号》,二审判决是维持一审判决,审判长:单仕东,审判员:陈涛、王玉敏,主审法官是陈涛。他们先把判决给了王道龙,让王道龙申请强制执行后,才迟迟给我送达判决书。
由于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虽然我仍处于败诉状态,但对于20万的汇票不是王道龙遗失的事实以查清楚。我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一方面让我的民事律师向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同时我和新找的刑事律师葛律师向庆云县公安局控告王道龙涉嫌诬告陷害罪(前面一记述);同时我也向庆云县检察院提交二审判决书,申请对庆云县公安局韦明昌、张志勇进行追责(前面也已记述),
在王道龙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刑的同时,我的民事案件的再审也进展顺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进行了一次公开听证后,于2010年7月15日给我送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鲁民提字第387号》,裁定本案由山东省高院提审。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提审,2010年12月15日,山东省高院给我送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鲁民提字第387号》,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本案发回临邑县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刘成安,审判员滕建国、范翠真。
二审是在2009年的11月开庭的,仍然是委托律师参加庭审,律师仍然提交了刑事案件没有结案应中止审理的申请,开庭一个月后,律师给主审法官陈涛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已中止审理。我们都以为本案已中止审理时,2010年1月16日,我忽然收到临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2010)执字第46号》,该执行裁定查封了我的两套房产。我急忙和律师联系说明情况,律师接着和主审法官联系,主审法官说案子已经判了,我的判决书他们还没有寄出,律师就催着他抓紧寄过来或者我们自己去取,陈涛答应给寄来,可是3天了我们还没收到,我又找了在德州市中院他熟人,他又找了陈涛,2天后,我们才收到了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是: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德中民终字第677号》,二审判决是维持一审判决,审判长:单仕东,审判员:陈涛、王玉敏,主审法官是陈涛。他们先把判决给了王道龙,让王道龙申请强制执行后,才迟迟给我送达判决书。
由于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虽然我仍处于败诉状态,但对于20万的汇票不是王道龙遗失的事实以查清楚。我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一方面让我的民事律师向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同时我和新找的刑事律师葛律师向庆云县公安局控告王道龙涉嫌诬告陷害罪(前面一记述);同时我也向庆云县检察院提交二审判决书,申请对庆云县公安局韦明昌、张志勇进行追责(前面也已记述),
在王道龙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刑的同时,我的民事案件的再审也进展顺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进行了一次公开听证后,于2010年7月15日给我送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鲁民提字第387号》,裁定本案由山东省高院提审。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提审,2010年12月15日,山东省高院给我送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鲁民提字第387号》,裁定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本案发回临邑县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刘成安,审判员滕建国、范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