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纪实连载)
2011年9月份,临邑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发回重审后的一审,这次庭审我亲自参加,但我仍然败诉。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临民初字第143号》,审判长:李丽华,审判员:李成军、任睿。
我再次上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亲自参加了庭审,我于12年9月份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德中民再终字第8号》,主审法官是赵瑞玲。本次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因原告所诉事实不存在驳回临邑东方农机商场的诉讼请求。虽然本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书里对有些事实的认定确存在严重错误,为王道龙的第二次民事诉讼打下了基础。但无论如何王道龙第一次的不当得利诉讼也画上了句号。
2011年9月份,临邑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发回重审后的一审,这次庭审我亲自参加,但我仍然败诉。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临民初字第143号》,审判长:李丽华,审判员:李成军、任睿。
我再次上诉至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亲自参加了庭审,我于12年9月份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德中民再终字第8号》,主审法官是赵瑞玲。本次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因原告所诉事实不存在驳回临邑东方农机商场的诉讼请求。虽然本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书里对有些事实的认定确存在严重错误,为王道龙的第二次民事诉讼打下了基础。但无论如何王道龙第一次的不当得利诉讼也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