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是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原创作品,翟东卫物流律师团队专注于海事海商、陆路运输、航空货代、供应链案件已有
15年,目前是23家物流协会的法律顾问,430余家物流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翟律师团队平均年初处理物流纠纷案件近500个,其中包含多式联运类型纠纷案件,经验丰富。团队公众号:珠三角物流律师,团队官网:【https://www.wuliulvshi.com】

多式联运可能涉及到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其运输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案件的复杂性。
依据我国《海商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在多式联运途中发生货损的,由多式联运承运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并承担责任。多式联运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的是严格的合同责任,即多式联运承运人无法举证证明承运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无关就要承担责任。(多式联运纠纷)
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承运人与各区段承运人签订合同另行约定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影响承运人对多式联运全程所承担的责任。若某区段的运输过程中由于区段承运人的过失造成货物毁损灭失,多式联运承运人可以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就区段合同向其追偿。
在司法实践当中,一部分区段承运人责任可以确认,而另一部分则不是特别明朗,不能准确确认其区段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证明其他区段无责来推定某区段有责呢?(多式联运纠纷案例)
多式联运可能涉及到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其运输模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案件的复杂性。
依据我国《海商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在多式联运途中发生货损的,由多式联运承运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并承担责任。多式联运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的是严格的合同责任,即多式联运承运人无法举证证明承运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无关就要承担责任。(多式联运纠纷)
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承运人与各区段承运人签订合同另行约定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影响承运人对多式联运全程所承担的责任。若某区段的运输过程中由于区段承运人的过失造成货物毁损灭失,多式联运承运人可以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就区段合同向其追偿。
在司法实践当中,一部分区段承运人责任可以确认,而另一部分则不是特别明朗,不能准确确认其区段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证明其他区段无责来推定某区段有责呢?(多式联运纠纷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