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案子为很多企业甚至政府领导敲响警钟,我估计你不爱看,因为大部分人不是领导,但我要说,这就是社会的现实,普通人起落最多失业,上面人起落就有银手镯危险。梅耶·罗斯柴尔德曾言,当金钱站起来说话的时候,真理都要沉默;当权力站起来说话的时候,连金钱也要退避三舍。以下案件是最高法出手才改过来的案件,可能你来判这案子,从最开始就不会判错。
老富贵是村集体企业的负责人,也算个老实人。当时,村里另一家集体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发不出工资,几十户家庭的饭碗眼看就要受到影响。村集体领导班子开会慎重讨论并一致同意,决定从老王管理的企业账上,临时调动一笔300万元的资金,借给那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并约定用于一项需要的村内道路修缮工程。
从决策到执行,会议记录、借款协议、银行流水一应俱全,资金最终也确确实实化为了村里那条平坦的水泥路。在富贵和大多数村民朴素的观念里,这钱是“集体的钱”救了“集体的急”,办了“集体的事”,天经地义,钱也是左手倒右手。
然而,一次惯例审计改变了这一切。审计人员只看账目表象:一笔巨额资金,从甲公司账户,转到了乙公司账户。根据某些领导的理解,这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的形式特征。
于是,“挪用资金罪”的指控,指砸向了老王。一时间,流言四起,王富贵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王富贵人生最后一次进步的机会没了。
按照领导集体会议指示办事,为何构成犯罪,就只抓王富贵一人,王富贵被抓,那么多人为何都能置身事外,你品你细品。从刑法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来看,非法占有目是必要的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从集体账户的左手倒右手,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