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纯爱战士’倒下,法律才是真正的‘复活甲’!在上海,有位马女士就用一场教科书级别的诉讼告诉我们:属于你的东西,哪怕时隔多年,法律依然能帮你找回来。
事情得从一笔“迟到”的拆迁款说起。2016年,马女士前夫郑先生父母的房子拆迁,全家签协议确认,分得的安置房中有一套属于夫妻俩和公婆四人共有。可离婚时,这笔“巨款”竟被双方遗忘,房子也悄然登记在了郑先生一人名下。直到离婚三年后,马女士才猛然惊觉,决定起诉维权。
但直接以“同住人”身份主张分割,证据并不充分,败诉风险不小。这时,她和律师使出了一招精妙的 “备位诉讼”——简单说,就是准备 “PLAN B” 上法庭。A方案(主位诉求)是主张自己是同住人;如果A方案行不通,立刻启动B方案(备位诉求),主张这套房子属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
这里插一嘴,方案A被支持,取得的动迁利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方案B区别在于,离婚财产这大蛋糕变大了。
庭审中,A方案果然因证据不足未被支持。但法官采纳了B方案,同意在一个案件里合并审理,避免当事人反复诉讼。这一采纳,瞬间扭转了战局。
更关键的是,马女士拿出了郑先生 婚内存在过错(出轨)的证据。根据《民法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应当少分。这直接影响了财产分割的比例。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郑先生所有,但他必须向马女士支付高额房屋折价款。金额虽未公布,但参照上海房价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无疑是一笔让过错方“肉疼”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