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失踪”的起重机
2023年03月07日 转自中国税务报 作者:方庆来
本报记者 虞立教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近期根据上级移交的疑点线索,对温州W建设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实施税收检查,确认该企业通过虚增进项、账外经营等方式,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第一稽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增值税等税费、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15万多元的处理决定。
2022年5月,第一稽查局接到了上级机关传送的W公司涉嫌逃税的疑点线索。检查人员立即对企业实施税收核查。
W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查企业发票数据时,检查人员发现,W公司曾于2020年12月取得杭州M工程机械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一份品名为起重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522万元,随后企业即作了进项抵扣。但增值税底账系统显示,这份发票M公司于2021年5月开具红字发票进行了冲销。但经核查,W公司随后却并没有对这份发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W公司究竟有没有购买这台起重机?检查人员随后比对分析W公司的车辆购置税信息,发现W公司截至核查时,一直未缴纳与这台起重机相关的车购税。
综合各项疑点,检查人员认为W公司具有虚增进项逃避纳税重大嫌疑,决定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对企业经营现场的账簿、凭证和大量的业务单据进行仔细核查与对比分析,发现这台疑点起重机,W公司已经入账计入固定资产,并且一直在计提折旧。在核查过程中,他们还在财务室发现10多本业务单据。这些单据详细记载了近两年来,该企业使用起重机等设备为建筑工地提供吊装等服务的现金收入情况,而这些信息企业账簿中均无记录,同期申报信息中也没有体现。
2023年03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