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也会受到党纪处分。
党员干部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会受到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若因政绩观错位,造成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较大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若涉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则会从重或加重处分 ,比如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往往由于领导干部急功近利、贪图虚名,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所致,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政治危害极大。因此,2023年修订的《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凸显其严重性 。政绩观偏差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行为认定标准:核心在于是否违背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行为的本质在于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劳民伤财意味着在财政吃紧情况下,不顾群众需要,脱离当地实际,新建或投入非必要、非急需的工
党员干部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或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会受到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若因政绩观错位,造成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较大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若涉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则会从重或加重处分 ,比如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往往由于领导干部急功近利、贪图虚名,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所致,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政治危害极大。因此,2023年修订的《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凸显其严重性 。政绩观偏差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行为认定标准:核心在于是否违背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行为的本质在于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劳民伤财意味着在财政吃紧情况下,不顾群众需要,脱离当地实际,新建或投入非必要、非急需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