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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逮捕后多久才能被审判?

2023-09-24 08:55阅读:
首先,需要弄懂在刑事案件中的三个称谓,才能准确回答这个问题。
嫌疑人,是指被立案侦查的人员。从立案直到案件移送法院审判之前,拟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都称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指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犯罪嫌疑人,从案件移送法院开始,称为被告人。
罪犯,指生效判决确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
刑事案件在移送起诉之前,需要经历两个阶段:
一、侦查阶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58条、第159条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够再延长2个月。以上相加是7个月,再加上刑事拘留到逮捕的最长时间
37日,被逮捕的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最长可以羁押8个月零7天(或6天)。
二、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175条的规定,检察机关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在1月零15天内作出决定;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次,每次不超过1个月,但是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样,审查起诉的最长时间是6个月零15天。
综上,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移送法院审判前,理论上讲,可能在看守所待14个月22天(或21天)之久。
另外,需要注意的以下特殊情况:
1. 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2. 侦查阶段发现另外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起算。
3. 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从查明真实身份之日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4.如检察机关改变管辖,审查起诉时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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